中小学老师教学比武,特等奖可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各位老师,福建省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定于11月举办。想要参加的话,快来看看需要哪些条件。
  参赛对象及条件
  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含民办),且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及以上培训合格证书;
  近5年独立发表或撰写过至少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调研报告;
  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
  原则上应为各设区市技能竞赛产生的获奖选手;各地应主要选派新选手参赛,往届省级比赛获奖者不再参加省赛。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比赛分组
  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其中:
  高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组;
  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个学科组;
  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9个学科组;
  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届大赛设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每个学科组(含幼儿园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每个等次获奖人数原则上分别按不超过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0%、30%确定。选手获奖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大赛设特等奖11名,其中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各3名,幼儿园组2名。特等奖人选由各学段学科组及幼儿园组一等奖获得者经过综合素质比赛,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特等奖获奖选手经 专家组评定可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3个名额)。各学科组排名前5名的女选手可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优秀组织奖设4个。获奖单位,由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第四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同时对在岗位练兵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部门(岗位),授予“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称号。
  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分为学科统一项目、学科技能项目两类:
  (一)学科统一项目
  中小学组:片段教学、观课评课。
  幼儿园组: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幼儿教育活动评析、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
  (二)学科分类项目
  中小学组分不同学科在解读类、设计类、评价类、操作类、展示类中选择一项。
  (三)综合素质比赛(特等奖)
  比赛项目包括德育、教科研、评价(命题)和信息技术应用等综合素质能力。
  组队和参赛方式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组队,每个设区市参赛选手为49名,其中:
  高中18名(语文、数学、英语各2名,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各1名);
  初中16名(语文、数学、英语各2名,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各1名);
  小学11名(语文、数学各2名,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各1名);
  幼儿园4名。
  (二)平潭综合实验区参赛选手共7名,其中高中、初中和小学各2名,幼儿园1名。中小学每个学科参赛选手限1名。
  (三)省属学校参赛选手纳入福州市组队统一推荐,按高中4名、初中1名、小学4名、幼儿园5名分配。中小学每个学科 参赛选手不超过1名,具体学科调配由福州市统筹安排。
  (四)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比赛,且须参加本学科规定的所有项目比赛。
  逐步建立抽测制度
  鼓励县、市两级在组织教学技能竞赛、选拔上一级参赛选手时,面向区域内全体教师开展抽测活动,省级也将视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在部分学段学科开展抽测工作,促进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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