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做(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做的?

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计提教育费附加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企业教育费附加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征收率)。

收到退回2019年4月的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 2020年8月收到时,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 贷:以前年度损益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 结转:借:以前 年度损益贷:利润分配—未配利润(应该是前面这个分录,还是后面这个分录)借:银行 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金额不大,几十块钱,应该是减免2019年4月的附加,金额能对上(应该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当月只有5万销售额)求具体的分录,我有点拿不准)
  • 是后面的分录对减免税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地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啊?(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水利基金)

  • 有的单位做到管理费用里,有的却做在应缴税金里,有什么区别吗?请详细指教。
  • 你好,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计入管理费用,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水利基金,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所有这些应交的税费都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贷:银行存款

企业补交去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怎么做会计分录

  • 企业去年有营业收入,但是没有计提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今年补交了这些税,还有滞纳金,具体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 补交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营业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支出贷:银行存款同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 财政部2013年11月18日公布的通知要求,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由省级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2011年7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意见》提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具体要求如下:  ——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 当月计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下月缴纳:借: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

编制会计分录。按规定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元,教育费附加1000元。

  • 按规定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元,教育费附加1000元。编制会计分录。
  •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科目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800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8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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