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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评回答: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构建[摘要]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新《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规对企业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企业适应新的竞争形势、防范经营风险的迫切需要。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须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内容、方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企业会计;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规对企业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企业适应新的竞争形势、防范经营风险的迫切需要。本文试图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构建提供相应的指导。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是会计控制所要达到的目的。会计控制目标不仅仅是企业管理经济活动、实施会计控制所要达到的标准,也是外部审计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重要依据。人们以往对会计控制的理解局限于财产物资安全与财务会计信息的维护方面,会计控制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盗窃、欺诈及舞弊行为。事实上,这仅是现代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一部分内容,确切地说,它属于会计控制中的会计牵制。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提出的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的基本目标为:一是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可见,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定位主要局限于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防错纠弊,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不断改善,会计控制的目标定位也应有相应的提高。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不仅需要借鉴国际有关做法,也需要考虑我国国情,立足于我国企业的现实,从改善我国企业现状和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 既遵循适当的前瞻性与发展性,又有立足于现实的稳定性与可操作性。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理论在西方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成熟于COSO报告的五大成分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这是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以及发达资本市场条件下企业内部控制需要考虑的要件。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范围与COSO报告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提到的内部会计控制内容构成并未以要素的形式存在,而是直接列出了会计控制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并且每项内容都将制定相应的具体规范。我国内部会计控制内容主要集中于会计领域,《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规范主要是从会计控制的角度来规范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突出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对风险控制系统的建立作为独立的内部控制条款加以强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24条规定,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防范和控制。强调风险控制,强化风险管理,与我国当前企业在运转过程中忽视风险控制进而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的现状有关,适合当前的现实需要,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的内容在范围上也会越来越宽泛。企业的文化理念、经营哲学等因素都应纳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从我国现有的相关内部会计控制法规的内容来看,作为企业外部条件的控制环境与风险评估部分相对较弱,应将其纳入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内。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方法是完成任务、达到目的的手段。内部会计控制方法是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发挥会计控制效能的技术手段、措施及程序。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经济业务和不同的控制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即使是同样的经济业务,不同的单位、不同的时期,采用的控制方法也不完全相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中提到的会计控制方法有八种,即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笔者认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提到的会计控制八种方法并非会计控制所专有。比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方法、授权批准方法、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在管理控制中同样要用到。而有些就不应当是方法,比如风险控制,它是会计控制需要注意的方面或内容,而对风险如何防范采取的做法才称得上是会计控制的方法。会计系统控制定义为狭义的会计控制可能更为恰当。预算控制实际上是一种财务控制方法,为了便于表达的需要,整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都没有将会计与财务作出区分。财产保全控制也是控制的一个方面,与风险控制同属于一类,财产风险防范也是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的。内部报告控制也是如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对会计控制方法的处理需要改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提到的八种方法仅仅是一般的思路,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可以是八种方法的拓展,也可以只选择其中的几种方法。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构建的思路。会计控制构建的思路大体有两种,一是程序控制,二是建立内部控制整体架构。目前,一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构建多采用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提到的程序控制思路。程序控制即通过规范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进行控制。比如对于采购与付款业务活动,根据内部牵制要求,应分隔为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和入库等环节,通过相互之间的制衡达到控制目的。程序控制思路简便易行,但未考虑企业面临的风险问题。此外,程序控制思路也没有充分考虑控制环境问题。显然,程序控制思路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难以胜任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进行全面有效控制的需要。笔者认为,不管企业的规模、文化背景如何,均应按照以下五因素构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 第一,控制环境。任何企业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进行控制首先要考虑控制环境问题。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它具体又由七个要素组成,即员工的诚实性和道德价值观、员工的胜任能力、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管理哲学和经营方式、组织结构、授予权利和责任的方式、资源政策和实施。控制环境状况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即公司权力层如何架构,具体则指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之间的权责分配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取决于董事会的作用。构建内部控制首先要把董事会架构好,这是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源头。然而,现行程序控制法思路中找不到如何架构董事会的内容。同时,管理者素质直接决定一个企业的命运,决定企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内部控制对管理者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外,控制环境中的企业文化、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与实施等也对内部控制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而这些都与董事会及管理者素质有关。 第二,风险评估。构建内部控制同样不能忽视企业内外部的各种风险因素,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风险评估即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判断与分析并采取应对措施的过程。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24条提到了风险评估问题,但只是将其作为一种控制方法来对待。风险评估不是一种方法,而是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或许是受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影响,程序控制思路也未能考虑企业面临的风险并加以评估。 第三,控制活动。由前述采购与付款业务控制不难看出,程序控制思路主要对一些业务活动程序作出规定。实际上控制活动是广义的,上述风险评估本身就是一种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层指令得以实现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政策方面主要规定应当作什么,程序则保证政策运行并产生效果。控制活动可以出现在企业内部各个阶层、各个职能部门,涉及的控制对象包括人、财、物及产、供、销等方面。现行程序控制思路主要局限于经济业务层面,需要进行纵向与横向方面的拓展。 第四,信息与沟通。无论进行组织架构、风险评估还是实施具体的控制活动,都离不开获取具体的信息并进行有效的沟通。曾经排名世界500强第二位的思科公司,其创新的基础正是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与沟通,它做到24小时结账一次,使员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所需要的信息。其管理层认为,公司出问题都是出在公司领导与顾客、员工距离太远了。事实上,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都会接触到一些关于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他们最先发现问题与机遇,因而加强信息沟通很重要。 第五,监督。没有监督就等于没有控制。监督是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再控制,主要由审计部门实施。安然公司虚构利润问题即由其内部审计人员揭发出来。因而构建内部控制不能不考虑监督因素。程序控制思路仅涉及各个环节的牵制问题,难以顾及监督因素。 [参考文献] [1]阎达五,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1,(2):10-14 [2]王玉杰。论内部会计控制[N]。中国财经报,2000-11-16 [3]潘秀丽。对内部控制若干问题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1,(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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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评回答: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研究(供你参考) 内容摘要:固定资产作为一种非现性质的固定成本,折旧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益,风险及现金流量,进而对企业筹资、投资、分配、市场价值以至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都将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合理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经营关系十分重大。 本文在全面论述固定资产折旧的内涵和特性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作了进一步探讨,并在文章的最后探讨了固定资产折旧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 键 字: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生产经营;研究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反映一个企业的家当大小和实力水平。按现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各企业都十分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而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因此,有必要进行专门研究。 第一章 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基础1。1 固定资产的性质及分类固定资产(fixed asset)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概念。广义的概念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两类。美国通常使用狭义的含义,在会计书刊中,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有形的资本性资产,其中包括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而不包括无形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词通常仅在会计文献中使用,在企业会计报表中一般使用厂房和设备(plant and equipment)或财产、厂房和设备(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这类词汇。固定资产除了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区别于流动资产的特殊属性。企业固定资产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1)厂房和机器设备,这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是有限的,需要计提折旧。(2)土地,其使用期限是无限的,不需要计提折旧。 由于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并且具有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潜力,因而一个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规模及其构成,不仅可以反映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而且还可以反映所经营的业务性质和技术水平。 1。2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与影响要素 1。2。1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传统会计认为折旧(depreciation)是一个成本分配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它们预期受益期的过程。因此,折旧会计的核心是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以便与各该期的营业收入相配比。分配折旧费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计算产品成本,确定收益和编制损益表,而主要不是为了在资产负债表上对资产计量。 传统的折旧会计概念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和收入确认原则基础上的。依据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原始购置成本计列。在以后各会计期,则应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计列。依据收入确认原则,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应超过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假若超出了原始购置成本,则说明确认了未实现的收益,而违背了传统的会计原则。 传统折旧定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只是从会计收益概念而不是从经济收益概念来认识折旧的。它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即假定固定资产的成本(价值)在使用的年限中是不变的,无需随时间的推移而作调整。这样,在不同的年度中均按固定资产的原始购置成本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而不考虑其实际市场价格的变化,即使成本分配方法十分合理,所计算出的收益也不确切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 传统折旧定义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仅从计算收益和编制损益表的角度而未从资产计量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阐述折旧。企业固定资产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费用计量,是传统会计的收入—费用观念在会计报表中的一项典型应用。 现代会计学家对折旧的实质还提出了以下不同的看法: (1)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降低 美国会计学会认为,一项资产是提供一系列服务的一个仓库。它的原始购置成本反映其全部的服务单位,这些服务将在资产使用期限内陆续提供出来。每当一部分服务提供以后,其服务潜力就相应降低,因而折旧被看作资产价值(未来服务潜力)的计量,而主要不是成本的分配。 (2)固定资本的维护 资本维护是更广义的一种折旧概念。计算折旧的目的是维护原始投入的固定成本。只有在原始固定成本得到补偿的基础上所获得的企业收益,才是这正的收益。很多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解释,均有固定资本补偿的含义。不过它们的具体观点并不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货币资本保全观,认为在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所应补偿的是原始的货币资本,例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的折旧概念;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补偿的是实物资本或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例如,美国会计学会所持的折旧概念。后一种观点的优点是承认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和货币价值的变化。 (3)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 Sprouse和Moonitz在《会计研究文集》(ARB)第3辑中对折旧的阐述,认为折旧是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这种观点认为,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比历史成本重要,他们主张折旧是现时重置成本的摊销,而不是原始购置成本的摊销,即某一会计期的折旧费,应是该会计期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这种观点是以现时收入与现时成本相配比,从而形成本期企业收益的概念,有利于评价企业本期经营活动的成果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的效果。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当物价发生变动而现时市场又不能提供相同资产的情况下,难于客观地确定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价值。 1。2。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涉及到固定产的折旧影响因素,人们总是提到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有形磨损是由于使用和自然力作用而产生的正常实物磨损和自然损耗。无形磨损是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带来的固定资产的贬值和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计算出这两者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影响数量,但是,他们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水平、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的确定。实际操作中,影响折旧的基本因素包括: (1)原始价值 这是计提折旧的基数。 (2)预计残值收入 残值是固定资产清理时,拆卸下来的零件、器材、残料等残余价值。 (3)预计清理费用 清理费用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一种必要追加费用,因此,也应事先预计,在计算折旧时,由使用期间的成本、费用负担。 (4)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年限实质上就是预计固定资产的潜在功能。由于在固定资产管理上,人们用可供使用的时间来衡量它的功能大小,计算它的功能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此在计算折旧时,通常把潜在的功能折算为使用年限。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由企业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1。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概述 所谓折旧方法(depreciation method),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合理地分配折旧基价。在会计理论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包括四种类型:变动费用法(variable-charge method)或称产量折旧法;固定费用法(constant-charge method ) 或称直线法;递增费用法(increasing-charge method)或称复利法;递减费用法(decreasing-charge method)或称加速折旧法。 第二章 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 2。1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益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的强弱以及其发展速度的快慢,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规模、利用效率和更换的速度上。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得那部分企业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实质上是对固定资产的原始或现行投入价值的系统分摊过程。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在有限的使用期内以折旧的形式转化成货币资金过程,恰当的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如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和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合理的确认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及其损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所计算的年度折旧额是不同的,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总体计提的折旧额却是相同的,然而不同的方法却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所得税和税前利润。 折旧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不同方面的获益,首先在财务收益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可以增加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同的方法带来不同程度的获益,加速折旧是各方法中最佳的选择。再者从风险方面考虑,加速折旧的折旧年限较短,给企业造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就小,相应的净收入也就会比较低,采用其他折旧,如直线折旧法,折旧年限长,使得风险加大,相应的净收入就高了。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也会权衡企业风险和效益。还有在固定资产更新投资方面,加速折旧的年限的短使得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会更快,这样更能合理和有效。 2。2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人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人使用后的有效期内休现。正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仅可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税所得和所得税税负。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时,首先要确定的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客观上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人为的估计值,它受到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用环境、使用强度及维护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折旧年限的确定掺人了较多的人为估计。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固定资产成本提前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向前期转移。那么前期的折旧费用较多,后期的折旧费用较少,导致前期所缴纳的所得税减少,后期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多,即达到延期纳税的效果。 而对处于减免税期间的企业,则刚好相反,采用延长折旧年限可以取得较大的税收收益,因为在折旧年限增加的情况下,每期摊销的折旧额就减少,那么减免期间内企业摊销的折旧额就比在原折旧年限情况下要少,相应地实现的应税所得额越大,获得免税收益也就越大,免税期过后,企业可以继续在税前抵扣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又可以享受折旧抵扣带来的收益。 同样,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也是一个人为估计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降低净残值,使每期分摊的折旧额就会增加,使本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或作其它处理时才进行补偿的费用,提前计人成本费用得到补偿,使前期企业所得额减少,也达到延期纳税的目标。提高净残值。则对所得税的影响相反。 (2)折旧方法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确定后,企业应该着重策划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的确立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较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直线折旧法,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则可以“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等规定项目资产中请加速折旧,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后,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这就给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方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2。3 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所谓现金流量,在投资决策中是指投资项目所引起的企业现金支出和现金收入增加的数量。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量、现金流入量和现金净流量。在确定投资方案相关现金流量的基本原则是: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该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所谓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项目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发生的变动。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支出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支出;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流入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流入。 固定资产折旧表现为固定成本,但这种成本的发生不支付现金,成为非付现成本。当固定资产折旧从企业经营收入中得到了补偿之后,引起了现金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折旧是把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价值转化现金的一种形式。在一定时期内,折旧越多,企业可支配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同时,加速折旧也能使企业尽早收回垫支资本,避免投资风险和无形损耗。 2。4固定资产折旧新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固定资产的折旧作了明确规定,但与税法规定存在着较大差异。 (1)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原值的差异分析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凡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需要按照核算的口径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分期计提折旧,不再考虑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差异分析:新准则只是对使用年限进行了限制,并要求按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预计净残之后的金额,在使用寿命期内,按照确认的方法分期计提折旧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当扣除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对年限和价值都作了规定,并要求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之后的金额,按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折旧年限的差异分析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学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不再明确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只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而税法对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并且规定对特殊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使用年限,如: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年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原则审定,但最短不短于3年等。 (4)折旧方法的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下列企业可采用加速折旧: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机器设备;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证券公司电子设备;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除上述之外,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如果企业采用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就会导致对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第三章 对新准则背景下固定资产折旧应注意的问题 3。1对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的再认识 (1)折旧方法。新准则规定的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2)计提范围。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除外。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人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预计“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指固定资产预期l使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固定资产性质不同、使用方式各异,其使用寿命有所不同。新准则给出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四个因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资产的有形损耗;该资产的无形损耗;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资产使用的限制。具体到某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企业应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消耗方式、所处环境等因素,做出职业判断。并要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应法进行会计处理。 (4)应计折旧额。新准则规定,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和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且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2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使用的折旧方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并使用不同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但在现实中,一些企业采取估算一个综合折旧率和综合折旧年限的做法来提取折旧,为企业人为地调节利润提供了机会。 (2)注意折旧范围运用 新准则规定,除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这两种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有些企业对“房屋、建筑物”之外的未使用、不需要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稳健性原则,同时也与现代技术水平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因而,应将其列人计提折旧范围。 (3)注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新准则规定,当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而有的企业却采取调整折旧年限或随意微调折旧年限的做法,这是错误的。 (4)注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风险 由于新准则与税收法规对折旧方法的规定不一致,除特殊行业外,税务机关只允许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不经批准就随意选择加速折旧法,则会面临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四章 结论 企业采用快速折旧,将直接影响到现金流量和企业所得税及企业利益等问题,也将影响到企业的形象。企业必须慎重,既要考虑到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固定资产贬值的情况,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速度,使企业尽快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培训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2] 刘耀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6):19-20[3] 柳险峰。浅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会计核算[J]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5,(2):37-38 [4] 威廉姆R。斯可脱(加拿大),陈汉文等译。财务会计理论[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5] 中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2》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6]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财务会计实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7] 张端明。管理会计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3。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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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评回答: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研究(供你参考) 内容摘要:固定资产作为一种非现性质的固定成本,折旧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益,风险及现金流量,进而对企业筹资、投资、分配、市场价值以至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都将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合理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经营关系十分重大。 本文在全面论述固定资产折旧的内涵和特性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作了进一步探讨,并在文章的最后探讨了固定资产折旧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 键 字: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生产经营;研究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反映一个企业的家当大小和实力水平。按现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各企业都十分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而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因此,有必要进行专门研究。 第一章 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基础1。1 固定资产的性质及分类固定资产(fixed asset)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概念。广义的概念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两类。美国通常使用狭义的含义,在会计书刊中,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有形的资本性资产,其中包括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而不包括无形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词通常仅在会计文献中使用,在企业会计报表中一般使用厂房和设备(plant and equipment)或财产、厂房和设备(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这类词汇。固定资产除了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区别于流动资产的特殊属性。企业固定资产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1)厂房和机器设备,这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是有限的,需要计提折旧。(2)土地,其使用期限是无限的,不需要计提折旧。 由于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并且具有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潜力,因而一个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规模及其构成,不仅可以反映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而且还可以反映所经营的业务性质和技术水平。 1。2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与影响要素 1。2。1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传统会计认为折旧(depreciation)是一个成本分配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它们预期受益期的过程。因此,折旧会计的核心是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以便与各该期的营业收入相配比。分配折旧费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计算产品成本,确定收益和编制损益表,而主要不是为了在资产负债表上对资产计量。 传统的折旧会计概念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和收入确认原则基础上的。依据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原始购置成本计列。在以后各会计期,则应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计列。依据收入确认原则,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应超过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假若超出了原始购置成本,则说明确认了未实现的收益,而违背了传统的会计原则。 传统折旧定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只是从会计收益概念而不是从经济收益概念来认识折旧的。它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即假定固定资产的成本(价值)在使用的年限中是不变的,无需随时间的推移而作调整。这样,在不同的年度中均按固定资产的原始购置成本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而不考虑其实际市场价格的变化,即使成本分配方法十分合理,所计算出的收益也不确切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 传统折旧定义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仅从计算收益和编制损益表的角度而未从资产计量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阐述折旧。企业固定资产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费用计量,是传统会计的收入—费用观念在会计报表中的一项典型应用。 现代会计学家对折旧的实质还提出了以下不同的看法: (1)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降低 美国会计学会认为,一项资产是提供一系列服务的一个仓库。它的原始购置成本反映其全部的服务单位,这些服务将在资产使用期限内陆续提供出来。每当一部分服务提供以后,其服务潜力就相应降低,因而折旧被看作资产价值(未来服务潜力)的计量,而主要不是成本的分配。 (2)固定资本的维护 资本维护是更广义的一种折旧概念。计算折旧的目的是维护原始投入的固定成本。只有在原始固定成本得到补偿的基础上所获得的企业收益,才是这正的收益。很多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解释,均有固定资本补偿的含义。不过它们的具体观点并不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货币资本保全观,认为在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所应补偿的是原始的货币资本,例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的折旧概念;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补偿的是实物资本或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例如,美国会计学会所持的折旧概念。后一种观点的优点是承认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和货币价值的变化。 (3)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 Sprouse和Moonitz在《会计研究文集》(ARB)第3辑中对折旧的阐述,认为折旧是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这种观点认为,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比历史成本重要,他们主张折旧是现时重置成本的摊销,而不是原始购置成本的摊销,即某一会计期的折旧费,应是该会计期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这种观点是以现时收入与现时成本相配比,从而形成本期企业收益的概念,有利于评价企业本期经营活动的成果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的效果。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当物价发生变动而现时市场又不能提供相同资产的情况下,难于客观地确定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价值。 1。2。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涉及到固定产的折旧影响因素,人们总是提到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有形磨损是由于使用和自然力作用而产生的正常实物磨损和自然损耗。无形磨损是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带来的固定资产的贬值和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计算出这两者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影响数量,但是,他们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水平、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的确定。实际操作中,影响折旧的基本因素包括: (1)原始价值 这是计提折旧的基数。 (2)预计残值收入 残值是固定资产清理时,拆卸下来的零件、器材、残料等残余价值。 (3)预计清理费用 清理费用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一种必要追加费用,因此,也应事先预计,在计算折旧时,由使用期间的成本、费用负担。 (4)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年限实质上就是预计固定资产的潜在功能。由于在固定资产管理上,人们用可供使用的时间来衡量它的功能大小,计算它的功能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此在计算折旧时,通常把潜在的功能折算为使用年限。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由企业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1。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概述 所谓折旧方法(depreciation method),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合理地分配折旧基价。在会计理论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包括四种类型:变动费用法(variable-charge method)或称产量折旧法;固定费用法(constant-charge method ) 或称直线法;递增费用法(increasing-charge method)或称复利法;递减费用法(decreasing-charge method)或称加速折旧法。 第二章 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 2。1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益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的强弱以及其发展速度的快慢,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规模、利用效率和更换的速度上。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得那部分企业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实质上是对固定资产的原始或现行投入价值的系统分摊过程。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在有限的使用期内以折旧的形式转化成货币资金过程,恰当的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如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和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合理的确认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及其损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所计算的年度折旧额是不同的,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总体计提的折旧额却是相同的,然而不同的方法却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所得税和税前利润。 折旧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不同方面的获益,首先在财务收益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可以增加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同的方法带来不同程度的获益,加速折旧是各方法中最佳的选择。再者从风险方面考虑,加速折旧的折旧年限较短,给企业造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就小,相应的净收入也就会比较低,采用其他折旧,如直线折旧法,折旧年限长,使得风险加大,相应的净收入就高了。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也会权衡企业风险和效益。还有在固定资产更新投资方面,加速折旧的年限的短使得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会更快,这样更能合理和有效。 2。2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人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人使用后的有效期内休现。正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仅可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税所得和所得税税负。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时,首先要确定的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客观上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人为的估计值,它受到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用环境、使用强度及维护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折旧年限的确定掺人了较多的人为估计。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固定资产成本提前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向前期转移。那么前期的折旧费用较多,后期的折旧费用较少,导致前期所缴纳的所得税减少,后期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多,即达到延期纳税的效果。 而对处于减免税期间的企业,则刚好相反,采用延长折旧年限可以取得较大的税收收益,因为在折旧年限增加的情况下,每期摊销的折旧额就减少,那么减免期间内企业摊销的折旧额就比在原折旧年限情况下要少,相应地实现的应税所得额越大,获得免税收益也就越大,免税期过后,企业可以继续在税前抵扣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又可以享受折旧抵扣带来的收益。 同样,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也是一个人为估计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降低净残值,使每期分摊的折旧额就会增加,使本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或作其它处理时才进行补偿的费用,提前计人成本费用得到补偿,使前期企业所得额减少,也达到延期纳税的目标。提高净残值。则对所得税的影响相反。 (2)折旧方法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确定后,企业应该着重策划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的确立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较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直线折旧法,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则可以“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等规定项目资产中请加速折旧,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后,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这就给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方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2。3 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所谓现金流量,在投资决策中是指投资项目所引起的企业现金支出和现金收入增加的数量。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量、现金流入量和现金净流量。在确定投资方案相关现金流量的基本原则是: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该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所谓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项目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发生的变动。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支出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支出;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流入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流入。 固定资产折旧表现为固定成本,但这种成本的发生不支付现金,成为非付现成本。当固定资产折旧从企业经营收入中得到了补偿之后,引起了现金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折旧是把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价值转化现金的一种形式。在一定时期内,折旧越多,企业可支配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同时,加速折旧也能使企业尽早收回垫支资本,避免投资风险和无形损耗。 2。4固定资产折旧新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固定资产的折旧作了明确规定,但与税法规定存在着较大差异。 (1)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原值的差异分析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凡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需要按照核算的口径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分期计提折旧,不再考虑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差异分析:新准则只是对使用年限进行了限制,并要求按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预计净残之后的金额,在使用寿命期内,按照确认的方法分期计提折旧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当扣除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对年限和价值都作了规定,并要求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之后的金额,按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折旧年限的差异分析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学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不再明确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只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而税法对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并且规定对特殊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使用年限,如: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年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原则审定,但最短不短于3年等。 (4)折旧方法的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下列企业可采用加速折旧: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机器设备;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证券公司电子设备;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除上述之外,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如果企业采用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就会导致对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第三章 对新准则背景下固定资产折旧应注意的问题 3。1对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的再认识 (1)折旧方法。新准则规定的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2)计提范围。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除外。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人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预计“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指固定资产预期l使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固定资产性质不同、使用方式各异,其使用寿命有所不同。新准则给出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四个因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资产的有形损耗;该资产的无形损耗;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资产使用的限制。具体到某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企业应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消耗方式、所处环境等因素,做出职业判断。并要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应法进行会计处理。 (4)应计折旧额。新准则规定,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和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且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2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使用的折旧方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并使用不同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但在现实中,一些企业采取估算一个综合折旧率和综合折旧年限的做法来提取折旧,为企业人为地调节利润提供了机会。 (2)注意折旧范围运用 新准则规定,除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这两种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有些企业对“房屋、建筑物”之外的未使用、不需要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稳健性原则,同时也与现代技术水平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因而,应将其列人计提折旧范围。 (3)注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新准则规定,当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而有的企业却采取调整折旧年限或随意微调折旧年限的做法,这是错误的。 (4)注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风险 由于新准则与税收法规对折旧方法的规定不一致,除特殊行业外,税务机关只允许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不经批准就随意选择加速折旧法,则会面临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四章 结论 企业采用快速折旧,将直接影响到现金流量和企业所得税及企业利益等问题,也将影响到企业的形象。企业必须慎重,既要考虑到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固定资产贬值的情况,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速度,使企业尽快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培训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2] 刘耀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6):19-20[3] 柳险峰。浅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会计核算[J]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5,(2):37-38 [4] 威廉姆R。斯可脱(加拿大),陈汉文等译。财务会计理论[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5] 中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2》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6]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财务会计实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7] 张端明。管理会计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3。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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