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账务处理(营改增增值税账务处理)

营改增账务处理

营改增前后购进不动产的账务处理有什么不同?

  • 完整问题:营改增前后购进不动产的账务处理有什么不同?
  • 好评回答:家税务总局2016年15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征收增值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以上便是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 营改增后广告业账务如何处理?

  • 完整问题:营改增后广告业账务如何处理?
  • 好评回答: 1、收入的核算  取得广告收入或代理广告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取得其他收入时(可根据具体收入设置相应明细进行核算) :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2、成本的核算  因取得广告收入或代理广告收入而发生的相关广告成本或代理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因取得其他服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关其他服务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3、费用的核算  发生有关的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4、相关税费的核算  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小规模不用计提增值税,开票时直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城建税时:  借:营业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企业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教育费附加时:  借:营业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化事业建设费时:  借:营业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事业建设费时: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认真的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营改增的会计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 完整问题:营改增的会计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 好评回答: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设置区别不大,主要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一般纳税人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设置明细科目。2、开票的一定要交税,有的没有开票是可以申报未申报收入。也就是说申报表上的收入一定是大于等于开票收入的。3、原则上是每张都开的。营改增是新事物,具体会有很多细节问题,可以咨询当地12366或税务大厅咨询。
  • 营改增之后物业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 完整问题:营改增之后物业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 好评回答:小规模你就按照你原来的分录入账,月末,一起计算增值税,【含税收入/(1 3%)】*3%计算出来应缴纳增值税,红字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营改增前后购进不动产的账务处理有什么不同?

  • 完整问题:营改增前后购进不动产的账务处理有什么不同?
  • 好评回答:家税务总局2016年15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征收增值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以上便是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 营改增的会计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 完整问题:营改增的会计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 好评回答: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设置区别不大,主要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一般纳税人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设置明细科目。2、开票的一定要交税,有的没有开票是可以申报未申报收入。也就是说申报表上的收入一定是大于等于开票收入的。3、原则上是每张都开的。营改增是新事物,具体会有很多细节问题,可以咨询当地12366或税务大厅咨询。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