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吃人史”丨壹读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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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张培山
鲁迅先生读史读到大半夜,才从字缝里读出了“吃人”两字。其实,每一个读国史的人都会读到这个字眼,它也没在字缝里,它就像一条讨厌而顽固的毒蛇,满纸乱窜,读得心脏扑棱棱乱颤,后背发凉。
《墨子》中有这样一则记载:“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 “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这个楚国之南的国家的人民生了第一个孩子,必须是先杀掉分吃,如果人肉鲜美,还要献给君王,君王高兴了就会大加赏赐。这个记载似乎是人类在原始蒙昧时期的一种“杀首子”习俗,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据说“孟”这个字就含有这个意思,“孟”字的字形就是把一个小孩放进锅里煮。
可是,当人们已经写出了《离骚》,有了汉赋绚丽的铺陈的时候,似乎不应该吃人了吧。然而,实事真的是很残酷,与原始时期的吃人相比更为可怕。因为在除了野蛮之外,还是“有意识”地吃人,也就是吃出了文化,吃出水平。这不得不提到董卓这个官僚恐怖分子。《后汉书·董卓传》中写到:“卓诱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杀之。先断其舌,次斩手足,次凿其眼目,以镬煮之。未及得死,偃转杯案间,会者战栗,亡失匕箸,而卓饮食自若。”乍一看这段文字,人们或许会注意到“断、斩、凿、煮”这些字眼,可最让眼睛刺痛的是,在哀号之声中,“卓饮食自若”,把这几个字放到这场面上,不论多么出彩的剖析都是多余的。
据史载,董卓是很喜欢吃人肉的,特别是早餐,更是讲究,要将自己昨晚享用的美女杀掉,取下胸部乳房,与豆腐炖成美乳清汤喝。据记载,他杀自己的姬妾吃其“天香”达上千人。董卓以此炫示着残暴,他相信越是残暴就会越令对手害怕,征服对手,吃人便是征服手段之一。
董卓最终被王允点了天灯,这又是王允的残酷,而这残酷在很大的程度上又是多余的,以暴易暴,以残酷对残酷,本身就是让这残酷继续。要消灭的是董卓的罪恶,为什么王允大人就不能给董卓奉上一根白绫来终结他罪恶的生命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传递暴力,种下暴力的种子。要终止罪恶,决不能以“其人之道”,应该反其道,应该以正道,以正义。可是,什么是正道?什么又是正义呢?历史一直在流行“其人之道”。
后来,人们都写出最为华美的唐诗了,吃人也还在继续。五代后汉时期,陕西永兴节度使赵思绾生性残暴,以食人闻名。他“取活人之胆以酒吞之”,对部下说,“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他从起兵叛乱到失败,大约一年多的时间,他共吃人肝六十六个,每次都是当面把人肝剖出来,切成小块吃掉。肝吃完了,被挖去肝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以此扬名,欧阳修的《新五代史》都专门辟出一席之地为其留传。
再后来,人们又有了宋词,还有了元曲,吃人仿佛就是历史上的牛皮癣,似乎是成了顽疾。明末的抗清英雄,最后一个汉人将军袁崇焕就是被京城的人们人口一块肉给吃掉了的。在最后一朝,大清皇朝的时候,革命党人徐锡麟刺杀了安徽巡抚恩铭,被俘之后,几个刽子手手执铁锤,先砸烂了徐锡麟的睾丸,然后剖腹取心。挖出的心脏先祭祀恩铭,然后由恩铭的卫兵们炒熟后下酒……
这一路地数落下来这一路的吃人史,不由得让人想到了批读《红楼梦》的脂砚斋老师常常用到的词: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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