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的小怪兽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在饭店餐厅,总有小朋友猫杀咁叫,这些几岁大的小朋友不是讲话,不是叫喊,也不是哭闹,直接就是发出动物一样的尖叫。家长也不管不顾,向服务员投诉,他们的回答是,个d都是客,我们都冇办法嘎。
昨晚我出去吃饭,又碰到这样的怪物了。三个大人一个尖叫的小朋友。大人都是无动于衷,只是顾着自己玩手机或者不时相互倾几句计,可能见怪不怪了。小朋友越叫越尖声。我只好三扒两拨,拿拿林吃完走人。
我在外国的唐餐馆也吃过饭,也会有华人小朋友,为什么就不见他们尖叫呢?这显然不是人种的问题。
大概十几二十年前,餐馆里也不会见到这样的怪物。
一只小怪兽尖叫,少讲也有一百几十人受影响。这些怪物的父母不会觉得自己的小朋友影响到别人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吗?
我也曾见过因为小怪兽尖叫引起的争执。有顾客实在顶不顺,于是走过去劝家长管管孩子。结果大家一定想象得到,吵起来了。
家长的说话大条道理,归纳起来,一,他只是个孩子。二,难道你没有孩子吗?言下之意,只要是孩子,杀人都冇问题。
广州人说的纵子行凶,可能就是这个意思了。
小怪兽为什么会用尖叫代替讲话?
一是因为兴奋。我们经常可以见到几只小怪兽在公共场所追逐尖叫。二是因为受冷落。在餐厅餐台上尖叫的小怪兽,绝大部分的情况是父母或者在场的大人只顾自己倾计,或者各自个玩手机。小怪兽不得不用尖叫来引起大人的注意。第三,最重要,小怪兽的尖叫绝对不会因为在餐厅才发作,他们知道,尖叫是引起大人关注的最佳方式,于是他们就不使用语言功能同大人沟通,取而代之用尖叫了。
讲到底就是大人的错。他们千辛万苦教会自己的孩子讲话,然后他们对孩子的诉求最快速的反应,竟然是尖叫。甚至明知尖叫会影响到其他人,也不制止。
我举个极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你养一条小狗,它对你大声狂吠,你会容忍他吗?我不是说你的孩子等于一条小狗,但是从纯技术的角度讲,教小孩与教小狗与如何与人沟通技巧和道理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小孩还是小狗,都是教出来的。
他们一次犯错,你制止甚至惩罚了他们,大概率他们就不会再犯了。如果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关键是要让他们知道对错,让他们知道狂吠或者尖叫是不被允许的,他们就永远不会狂吠或者尖叫。但是相反,如果狂吠或者尖叫可以得到主人或者大人的重视和回应,他们就会将这种回应视为奖赏,视为最有效的沟通手段。于是他们就会自动采用狂吠或者尖叫,作为与人类沟通的第一首选。
若果某一个家长认为自己小孩的尖叫是世界最美妙的声音,这绝对没有问题。但是前提是不要让自己小孩的尖叫,滋扰公众,滋扰别人。你可以风情万种地对你的小孩说,你返屋企先叫啦,不可以在公众场合尖叫的。
万一小孩不听,还是坚持要在公众场所尖叫,你可以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把他带离这个公众场所。因为第一原则不是你的小孩高兴不高兴,而是公共场所的秩序。
我今晚从头到尾都不是责怪小怪兽,而是鄙视那些养小怪兽的家长们。他们的脑袋里,从来没有公共场所的概念,更加没有公共的概念。在他们的心目中,自己的小孩就是享有最高权限的人类,小孩是自己的世界的中心,因而也是别人世界的中心。
按照我的观察,85%以上的小怪兽的家长都是讲普通话的。我不是打地域炮。我只是想象,可能他们都是来自乡村。在农村,自己家里面和村里面的地头,区别的确是不大的。乡村的小朋友,的确是想跑就跑,想叫就叫的。他们事业有成,落户城市,但却无意中将乡村的规则和生活习惯带到了城市。城市的公共空间的确比乡村要小很多。各种各样的规矩也多好多。
城市里面的规矩,千千万万,讲到底就是一个原则,不要影响别人。
实话实说,很多老广州对所谓外地人有反感有微言,不是因为他们讲普通话,而是他们实在太影响别人了。公共场合大声讲细声笑啦,冇礼貌啦,小孩尖叫不管啦。等等等等。这里不是说百分之百的外地人都是这样,但是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也是实情。所以外地的朋友也不必为我这番话而纠结。
幸福感和获得感,首先是体会在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是一个城市里头所有市民的共同拥有的家。如果出街都不开心,回到家怎么会开心呢?一般来说,在公共场所遇到的不开心的事情,绝大部分是小事。这才令人讨厌。
有位听众在昨天的节目中留言,诉说了他看电影的遭遇。
他说,“村长,今晚好郁闷!!在电影院观看《夺冠》,本来幸福感满满的,因为一出好戏!我整个观看过程中的感动落泪不停地偷偷擦偷偷擦,都没有骚扰到他人。可是电影播到最后20分钟,我前排的一位女观众在讲私人电话长达15分钟有多……她一直在讲着她家乡话的电话,声音毫不顾忌……整整15分钟有多……我的天!!其他人都只是稍微有点看不惯的眼神或者姿态瞄一眼意思一下,过程中有她的讲话音量盖过电影音量的,也有被戏里欢呼声盖过。我一直在努力克制自己想上去抢她手机扔向大老远处的大荧幕旁边黑色缝隙里的冲动!因为我更清楚明白如果我真的这样做的话后果将不可估量,爽的只是那一两秒,哎点解而家真系有滴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的外星人!!!播映结束后影厅亮灯看到她是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女士(约四十岁以下),由另一位同样穿廉价西服(因为我早年从事多年国际知名西服销售工作,比较敏感观察出面料的等级?)的男人一同离开!见鬼了真是!!
字里行间,我们完全感受得到这位听众的郁闷和愤怒。但是,那位在电影院里大大声打电话的女仙,一散场就大模斯样离场了,就像那些小怪兽的家长一样,他们完全不会知道自己已经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和滋扰。
很多城市都有轰轰烈烈的cw活动,我建议将市民大众在公共场合的舒适感列入cw的条件。凡是在餐馆尖叫的小孩,如果家长不管不理的,一律由cg叔叔扔出大马路。我这样说当然是极端了一些,但是你说有什么办法呢?尖叫的小怪兽对大众的滋扰,总比卖菜的小贩要严重吧?
各位正在收听的是【一个人的电台】。陈扬祝大家——
好人好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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