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子:诗可以谈(6)——长诗

诗可以谈(6)——关于我的长诗
我想说说长诗的概念:一首诗歌一任个人心情的隐秘曲线飞舞,难以形成清晰的叙事解读,哪怕写得再长,也不是长诗。如果每一章节都能够独立为诗,那是组诗。如果不能,那一定是诗歌的碎片。
第一次和人谈到《越人歌》是10月20号左右与西叶和元胜在两路口吃饭时谈到的,当时我已经写到27章。吃完饭出来我忍不住告诉她。元胜就问我们:你们在说啥子,这样激动。我说:谈诗。我是个在生活中不爱发言,也不喜欢表达自己意见的人,而每每谈到诗歌则口若悬河,口齿伶利而执迷不悟。
秩序和静寂,我要添枝加叶了
露珠湿润的夜晚,我要略备菲酌
我开始炫耀,如声响悦耳的溪流
“是我的,我的,你。”
只有石块才能达到深渊的底部。有人吵着我了(《越人歌》第2章)
朋友问为什么用“有人吵着我了”。原因简单,我写到:只有石块才能达到深渊的底部时,父亲正敲门叫我吃饭。我就写上一句:“有人吵着我了。”
(9)
我拍打那些门,可是毫无反应
当第一棵无花果衰老枯萎的时候。我
流浪到这里,衣服褴褛,声音嘶哑
雨洒在我身上,我变得安静而忧郁
“这么多不幸中,我还有我。”
“他是谁?”我不能说出一个字
“如果我竟……甚至……不……我要永远崇拜。”
破败的小石屋,依稀有炉火和烛光
我闭上眼睛,月徐徐降落
我突然听见你叫我的名字:亲爱的
有时不清,有时很响亮
真见到你了?我拿不准
矗立在鲁彼尔卡里亚岩洞前面的那棵无花果树,大家都认为是一棵神圣的树当第一棵无花果树衰老枯萎的时侯,祭司们就举行庄严的仪式换上另一棵,而以后每逢种在那儿的无花果树枯萎时,就总是举行同样庄严的仪式换上另一棵。在罗马人中间流行着一种迷信的说法:在“乳母”无花果树绿色的时候,罗马城也总是繁荣昌盛的。因此我在第9章时写到:“当第一棵无花果衰老枯萎的时候。我/流浪到这里,衣服褴褛,声音嘶哑。”我乐意选择我喜欢的植物,或者说有背景之植物于我的作品中。
今天无聊斋的园子里有一棵无花果树。意义是另外的。
(20)
鹰在低低翱翔,天葬台万籁俱寂
我不足以承担我哀伤的
我不足以接纳我渴望的
我爱,将我的肉体奉献给你
让你的鹰安抚我的亡灵
“来吧。你!”
“……我要感谢。”
歌唱的地方离这儿很远
趁天黑之前,趁山顶还有怯怯的阳光
快来撕毁我幻想的毒蛇,敲碎亲吻的嘴唇
成碎片了。她必须如此
(21)
坟场主啊
“你必叫我喝我乐河的水
你必叫我吃我地上的种子。”
直到,我咽下最后一颗词“爱情”
我知道,我是第一万名祭品
不要与那道暴风一起谢我
我看见两边的草挣扎似的摇摆,呼啸
灰尘笼罩着大地
暴风雨来了。从我深处而来
我遭受的一切将无所改变
我所写的歌曲将无人记得
这又有什么。我愿意
20,21章为诗中之女主人经过草原达到一个天葬台时的书写。诗中提到“坟场主啊”“我知道,我是第一万名祭品”来源与天葬台的传说。传说每当天葬场送葬够一万人时.会出现一位“坟场主”(一种精灵)。拉卜楞寺后面的天葬台上据说有八位坟场主在起舞,表明这个天葬台已完成了使命。所以我接着写到“不要与那道暴风一起谢我”。

(33)
已是夜晚,却仍未沉睡
白色大理石片环绕着天泉,夜曲的翅膀
在幽邃的星空,静穆而深远
我无法模仿这繁华与百鸟的啁啾
布满黄金的雕花门,叶子与花朵正在跳跃
微弱的颤音与鸟语交融相织
“一切的美,一切的真,都来自上帝。”
你对我说上帝,这是我无法理解的纯粹
圣灵的白鸽降到湖上
如醉如痴的舞蹈直到天明
哦,亲爱的
爱是我唯一的场景
不朽是我唯一的奏鸣曲
在33章时我写到“圣灵的白鸽降到湖上/如醉如痴的舞蹈直到天明”。有诗友说为什么用白鸽而不用鹰这些。其实《圣经》上就有了关于鸽子的记载:诺亚从方舟上放出一只鸽子,让它去探明洪水是否已经退尽。上帝让鸽子衔着一条橄榄枝回来,表示人间尚存希望。新教徒鲁卡斯在一本书中写到:“耶稣在做祷告时,忽然天门洞开,圣灵化为一只鸽子朝他飞了下来……。”文艺复兴的宗教绘画中,白鸽被视为圣灵的化身,经常伴随着耶稣出现。鸽子也是毕加索最钟爱的艺术形象之一。
常常有朋友问:写给谁的。写给你的。爱,既关乎万物,也涉及虚无,既可以献给某个人,更向着生命本身。诗歌在书写之时也许需要一个客体(倾听者),或者想象中的客体。以达到从个人的内心出发的倾诉的欲望,主体(倾诉者)往往在全心的书写时就与文中之主人合二为一了。
最不喜欢的事情是:为《越人歌》肢解了我2007年最满意的作品《大绝望》2到6章。我在第25章时,写到女主人到达雪山后在梦幻中与心中之他见面的情景,他问道:“你是谁?”时,“我”的绝望心境:(25)
……
“你是谁?”是你在问我吗?我爱
你抱着我却认不出我
认不出乌云镶边的衣裙,待在同一个火焰里
我希望之鹰啊,大地沉默了
(26)
毫无意义的风景,无法承担
一旦到来的痛苦,无从适应
这颗反复无常,变幻莫测的心
除了我自己,我什么也没看见
一切将被忽略。我站在夜色里
冰雪照耀的道路上,谁在说
“遇我的人必杀我。”
孤独在我体内蹿升
我多像一只缩进壳里的蜗牛
任何声音都会令我胆怯
(27)
你不可以这样地来
这样地涌来,亲爱的
我要独自在结冰的小路上,走来走去
晦暗的夜,深沉的夜
只有我的意志在那里站直和前行
“根本不需要你们任何人,一个都不需要。”
“不,不是这样的,亲爱的!”
我多像寒风吹起的枯叶般飘离
那潮湿的叶面
湿透了,无法告退
(28)
我在我的孤独中狩猎
这茂密的森林哦
我必须费尽全身的力量,才能猎杀自己
你不要看我
不要看我身上的伤痕
这是我殉道者破碎的骨头,为上帝而生
高扬苍白的下巴,像水面的阳光
全部碎裂而去

在岳阳开24届青春诗会的时候,林莉一到,还没有坐定,我就给她读:宽恕我,因为我爱得太多……读完后,林莉说:喜欢喜欢,我也喜欢你的越人歌。开会这三天,我们同房谈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将这首诗歌如同推销保险一样给李小雨、周所同、张同吾、王青风,推销的话术只有一句:你一定看看,我写得好好哦。给张同吾老师的时候,我朗读了一遍,张同吾惊讶地说:你居然能背?我站在那里将手一举,轻轻往空中一划说到:当然,这是我的。开过几次诗会,敢在这群大师面前把他们说傻了眼的恐怕只有放肆的我了。你看,这就是07年的我,现在我不会这样说的。他们一定觉得我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
我一直不知道啊。
2008年11月30号,我意外地收到周所同老师的亲笔回信,他在信中写到:金铃子诗人,你是个优秀的诗人,也是有准备的诗人,当然也是可以给人期待的诗人。当时我想的是:我是诗人了?可想,诗人这两个字在我心里站有多么重的份量,我从来不敢妄称自己是诗人的。正好开会,我高兴的把信给重庆的一个诗人看,他说:“他是在嘲笑你。”我知道周老师的,他值得信任,如同我值得信任。
暴风雨来了。从我深处而来
我遭受的一切将无所改变
我所写的歌曲将无人记得
这又有什么。我愿意——(《越人歌》21章)
我厌倦了冷抒情,我以为诗歌要重新走到抒情上去,但不是老式的抒情方式。它更具有主观性、个性化和诗意化,达到心灵的自由。真实的感情是诗歌最重要的元素,用欺骗写诗歌的人到处都是,他们受感情之外的东西支配,要用“冷”来伪装自己。诗歌需要更多的人来,站在高岗上:唤起他的节奏。但诗人强烈的感情的过滤,如何减压心灵的重负,又是一个问题。形容词显然不需要了,名词和动词能够抵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只依赖于作者本身。骨头式的书写,所谓的平民诗歌,他们跑到街头高呼大众化,回到房间,又在写个人情绪的东西,最后是诗歌不会贫民化,贫民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结果是诗歌本身缺少余香与回味。反之,打孔式的增加抒情难度,强调意向的新巧,也让人气闷,失去写诗歌的乐趣。很麻烦。
这首诗歌,给予我最大的收获是,我找到了我的诗观,写诗歌近20年,我终于找到自己的诗观,用一个词说——悲喜交集。
我的诗观:诗歌的力量与词语无关,它只与一种气质相关。它是我寻求医治心灵的良药,我对它很客气也很恭敬。因为在写这首诗歌的过程,我越来越感到抛开词语约束的快乐,我对这一快乐窃喜。我突然觉得诗歌的力量与词语无关,它只与一种“气质”相关,在写作中,应该是先感受或等待这种“气质”,一旦她到来,书写将变得简单而恣意。而对它很客气也很恭敬是我对诗歌的态度,对它的敬重之情,敬畏之情。写长诗不是去编词语,也不是去想词语,是它们必将到来,是奔涌而来,不可阻挠,打破你起先的设计。写东西,讲究词语是重要的,但最重要的是一气呵成的感觉,太小心不能生长。老是想这个词不能够用,那个词不能够用或者说不入流。这些在我看来是件郁闷的事。有人说没有人更多愿写长诗,我私下认为,这不是愿不愿的问题,这是一过"度"的问题,这是写者的感触是否到达这个"度",这感觉,它不是人想写就能够写的,应该说来自偶然。
我越来越感到真正体现诗人才华的是热抒情似的一泻千里的写法。不管是洛特雷阿蒙的火热的激情、沸腾的疯狂,还是金斯伯格式的嚎叫。他们血液里才华的激愤,不是小小的一个词“震撼”能够表述的。这两个人在才华上我以为洛特雷阿蒙更胜一筹,原因是洛的气更长,更有持久力。而“冷抒情”的写法是任何有写作经验的诗人都能够在缓慢中达到他想要的目标的。而愤血似的长抒情是诗人一气而完成的,这“一气”有多长诗人的“才气”就有多长。我说的气,一定是优秀的阅读者在阅读他的作品时整首诗歌的血脉没有断裂感。我坚信气有多长,诗人的才华就有多长。
但是,成就者又是那种思考型或者缓慢型的写作者,这种人的才华也许并不会超过洛特雷阿蒙或者金斯伯。但是他们具有狼一样的耐心,慢慢释放着他们的能量。慢已经超出了以速度来定义,慢这种风景也是可怕的。还加上思考者更容易被俗世接受。思考者事实上已经偏离诗歌本身的气质。天才是不合乎常理的,他不需要思考,思考就是对天才的束缚。只有在愤血似的长抒情之中,他们才会变得那么强大、那么深刻、那么富有洞察力。有过长诗写作经验或者探索的人都清楚,当你写到第4章或者第10章或者更远,你会发现自己书写的力不够了,也就是你的气消逝了。用一个坦白的说法是你的才华不足以支撑你要表达的。了解自己的诗人他会停笔下来,等待新的机会;反之,会“稀粥”似的书写。后者的书写是无用的,也是无益的,甚至是虚伪的。如果你旁边有个理智的观察者,他会觉得是可笑的。事实上,在创作长诗的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的诗歌要写多长,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来。心里涌动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这东西是一种感觉,就是感觉有一个东西快来了。因此长诗只能等待上帝的恩赐,而不是你的安排。
《越人歌》为我长诗歌的第一部,是寻找爱情的过程,用了庞大的抒情体系和繁复的结构,以及其中的对语言、情绪、对话。33章结束之后,我曾经有N次想动笔书写其第二部,第二部为二人相见的过程。但是非常有难度,难度的原因是:光靠极力追求的幸福感是无法击打人心的。悲剧总会催人泪下,而快乐是不容易写好的。但丁曾给“悲剧”下过定义:悲剧就是生活在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那么我的书写是可以达到那种冷峻又壮丽的美的,因此我对第二部分的书写怀着巨大的期待与谨慎。我曾经构思让诗中男女主人公见面,然后设置障碍,对其摧毁。这需要在诗歌中增加人物,不再是“我”个人的诉求,而是变成“我们”或者更多人。
感谢上帝,我已经完成了《越人歌》第二部分47章的书写。
一个作者无法解释她的作品的时候,她是失败的。就算是精神世界,也必须解释。每天我自问的是,“为什么这样,这是什么意思?”。无法解释的时候,可以肯定,我陷入了忧郁。这是我零散并老老实实地写下这些文字的原因。毛毛常常说我“短路”。"短路"对我是一种赞美。人一旦正常,就变成平庸。合乎逻辑是政客们表面上的功夫,他们最具有不合逻辑的特性。世界只有一种东西合乎逻辑,在短路下产生的艺术本身。当然,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倾述的对象是艺术本身,不需要向人述说。如果她有朋友,她们之间也不需要述说,相视一笑就是力量。但是思念是另外一件事情,思念是一个孤独者妄图重新成为胚胎,仿佛妄图在孤独的枝头绽放出新的春色。
后面这段仿佛与这文章没有关系。我马上闭嘴。
2017年11月13日00:00:58

备注:《越人歌》动笔于2007年10月10日晚上8点,稿毕于2007年11月5日。起因为07年10月10日我驾车过嘉陵江大桥时被CD里面周迅所唱《夜宴》主题曲《越人歌》感动得泪流满面。其歌词为:“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是一首寂寞之歌,其音乐之美,词之美,震撼着我的心灵。它流泻而出的一刹那间,让人体悟到千古缠绵不绝的爱情的呼唤。我当时就想,我一定要写一首《越人歌》。21天的书写,总共完成42章,经过删减,定稿为33章,371行。诗中之主人在爱情的找寻过程,经过了:大海——森林——草原——雪山——最后到达一个沉溺于幸福的国度。那段时间我是一边写一边发在博客上,几乎每天以三章的速度进行着。10月10日我完成了(1-5章);10月11日(6-9章节);10月12日上午(10-11章)下午(12-15章);13日(16-18章);14日(19-21章);15日(22-23章;16日(24-26章),11月5日定稿。

金铃子:诗可以谈(5)——诗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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