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爱过你

夏侯彬是个小演员。啥叫小演员呢?比如今晚唱K,别人给我拍照,跟他说,你别挡住她。他说:“别的不会,挡不住别人我最擅长。因为在剧组里老有人跟我说:别挡着镜头,别挡住光,别挡住男一号!”我们哈哈大笑,笑完我觉得有点心酸。做小演员,是很落魄,很辛酸的。一点点的钱,居无定所地漂泊,到处低三下四地跑组,看人脸色。红得晚的演员,都高傲不起来。但是夏侯不太一样。他很落拓,但不寒碜,清高,但不倨傲。随和,但有自己的原则。对物质的要求只有一点点,特别好养活。他脾气好,能听我整晚整晚瞎白活,只要给他烟,他听得可专心了,不时微笑点头,是我最好的听众。
每次他从外地演戏回来,会一头钻进我们的厨房,卷起袖子做大餐:招牌大排骨,好吃得不滴了,一煮两个钟头,咕嘟咕嘟咕嘟,害我一直掀开锅盖,假模假式地问好了没有我只是尝尝味道。他做菜很讲究的,特别讲求配搭颜色和材料,争取每一回都不重复,很有点艺术家的劲头。有时其实只是炒了一盘木须肉。
夏侯是我认识的唯一写东西的演员!他写小说,写在破烂稿纸上。十一长假结束,屁颠屁颠地给我看,我一看,乖乖,一厚叠。叫做《烤猪》。别说,人家写得真不错。写少年的心路,流落的艰难,写青春期的情欲。半个《阳光灿烂》半个《牯岭街》。非常完整,虽然略微做作。和每一个初写作的人一样,他写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他的亲身经历是技校念了一半,跑去深圳打工,给餐馆烤猪,私学厨艺(自己写了一本秘籍),后来辗转江湖跑场子唱歌,组过乐团,学过表演,上了大学。卡,这之后的,我已经知道了。我和夏侯是很好的朋友。是怎么变成朋友的呢?这里面有个小故事。(最近我叙述口气真他娘的老土,像托儿所阿姨)话说想当年,我念大二,苦恋小亚,春天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尾声。他喜欢他们年级的一个女生已经很久了。和我在一起半年,也未能打消念头。(他说,她是菠萝,你是苹果,他想吃的是菠萝。从此我最厌恶的水果就是菠萝。可是我吃凤梨。嘿嘿。)我劝他去告白,果然成功。他说,他们(他们!)要请我吃个饭。我说好,我带男朋友去。
天啊地啊,一夜之间,叫我到哪里去变出个男朋友呢?而且,非得像样不可,否则老娘我面子往哪里搁?
那时候的我一身匪气,是个无法无天的人物。没有老娘我不敢讲的话,不敢干的事儿。披头散发,大冬天穿着皮衣,露出里面紧身抹胸,随时手里夹着一支骆驼,说话离不开叉叉叉。冷冷的不笑,看人眼睛在头顶上。身上的徽章全是韩国漫画青面獠牙阴森恐怖那种。那时候觉得简直酷死啦。酷死了的柏邦妮(那时候不叫柏邦妮)决定要为自己物色一个最拉风最带得出手的男朋友,尽管只用一个下午。找帅哥,很容易。我们系里全是演员,帅哥美女云集。在系里我的大名响当当,所有师弟师妹见了都恭敬又大声地喊我:“骚姐!”骚(第二声),这是南京话,意思是话多,话痨,话篓子。有一个特别高大英俊的山东男孩,公认的随时随地散发雄性荷尔蒙,杀伤力足够;有一个是花泽类型,清秀忧郁,乖乖的不爱说话;还有阳光灿烂型,肌肉健壮型,桀骜不驯型……我在系里发了话,大家都仗义地把胸脯一拍:“你挑吧!看谁是谁!”
我决定钦点夏侯彬。
为什么呢?因为他比一般演员多了点文化,有书卷气。他看起来高大清瘦,卓尔不群。他深沉有成熟男人气息,他抽烟的样子也很好看,完全是高仓健的年轻版本,你们不觉得我应该可以吸引征服搞定这样一个男人吗?(啊?你们不觉得?可是我当时觉得。)
好,就吃他啦!
话说那天还约在我的伤心地青春剧场门口肯德基。夏侯骑车带我去。我难得淑女地穿了裙子,走路都迈不开腿。一路上不断乱问,问他家里有几口,老家在哪里,平时都吃什么喝什么爱用什么,咱们好了多久了有没有那什么,你爱穿什么牌子的衣裳……只差没问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忐忑不安?真有点。这毕竟不是电影,可以关机重来。出了闪失,丢人就丢到姥姥家了。握手,两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对视。彼此有点欣赏。坐下,那是一个高而瘦的女生。交谈,问候。来来来,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没什么他给我写了情书(我暗自盯着对面的他,好,情书,原来你也会写情书)。笑,很甜美。我也可以笑得甜蜜,尽管不美。那你们怎么认识的呢?好戏开场了。一个编剧的职业素质就是张嘴说瞎话,有组织有细节,栩栩如生,催人泪下。一个演员的职业素质就是临危不乱,即兴发挥,随机应变,会救戏,会捧戏,但不要抢戏。那真是一场精彩的演出,而且完全没有排练过!我记得我是这样说的:“大一新生入学,搞了一个迎新会,那天大家都在唱歌跳舞,跳最眩的舞唱最时髦的歌。我记得夏侯是最后一个上场的。他穿一件蓝毛衣,抱着木吉他,清唱了一首自己朋友写的歌,全场鸦雀无声,那首歌叫……”夏侯补充,给我倒可乐:“《去路归路》。”
“那时候不敢追他,因为他是学表演的。真的有接触是在英语课上,因为他总是迟到,我也是,只好躲在最后一排,我英语特烂……”他和我对视,微笑:“我也是啊,一提问全都答不上,全靠她提醒。”
“他太高啦!我这么矮,大家都说我们不配,我也犹豫了好久。”“她上回去我家玩吓一跳,我家里包括我妹妹全都一米八。其实这样也好,优势互补,我脑子不如她好。”“呦呦呦,居然也会夸人啦?是谁说天天骑车跟拖着头驴似的?”“那可不是,自从带上你,上坡都得下来推,车胎一个月换好几回……”
我们竟然开始打情骂俏了。戏,做到这个份上就该收了。对面的帅哥脸色已经越来越低沉难看,我准备撤了。知道以后不会再见了,心下黯然,忍不住,还是忍不住,说:“我最近读了一首诗,是这么说的:
爱情,也许还没有完全在我心里消失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毕竟我也不希望你难过伤心
我曾经默默无闻,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背到这里,我已经说不出话来。夏侯彬同学,居然天衣无缝地接上了话,低沉地,磁性的背诵下去:“……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上帝保佑你,那个人也会爱你,像我这样。”
然后握住了我的手。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握手啊。
谢幕了。分道扬镳。夏侯骑着车带着我。上场的兴奋,滔滔不绝,强装的幸福,伪造的背叛,幼稚的闹剧,低迷的凄凉,统统塞进我的胸口。我默默地坐在夏侯的车座后面,像精疲力尽的球员,像泄气的皮球。
他问我:“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我不说话。他继续数落我:“我觉得没劲得很。你以为这是要强吗?”话很重,但是有关切的,像一个长于世故的大哥哥在告诫自己的傻丫头妹妹一样。我坐在他的车座后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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