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今天,安徽省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作为按季申报的全新税种,环保税于4月1日在全国范围迎来了首个征期。今天(4.2)上午,在合肥市地税局庐阳分局,我省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今天上午,在合肥市地税局庐阳分局,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车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彭澜从安徽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倪玉平手中接过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票据,标志着环境保护税“费改税”在我省实现平稳顺利转换,环保税申报征收整体系统开始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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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荣幸能收到安徽省首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明,我们公司2017年加大了环保减排的投放,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既减少了企业的排污,环保税大幅度下降,尝到了少排少缴的甜头。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车分公司财务科科长 彭澜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型车分公司财务科科长 彭澜
  环保税开征,标志着施行了38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环境保护税法》在我省正式全面实施,标志着环境保护税“费改税”在我省实现平稳顺利转换。
  (视频时长:2分53秒)
  环境保护税开征,可谓小税大义,环保意义大大高于财政意义,目的就是为了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安徽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杰生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污染物排放量,计征总的原则是“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 排污不缴税”。安徽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均按低限确定,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 元和1.4元。
  费改税后,排污单位不用再向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并不意味着环保部门少了一项监管排污单位的手段。
  (视频时长:2分27秒)
  我们和税务部门有个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企业排污申报情况通过平台都能互通、互享。
  ——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 张楠
  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会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定期交送给环保部门,而且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异常等情形,也会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复核,环保部门依然掌握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此外,环保部门正在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从总量上控制企业排污行为,并制定重点排污单位自动 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计划,有步骤的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建设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完成与环保部门的 联网,时时监控企业排污行为。
  来源 |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 马骏、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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