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简介生平及作品介绍(林语堂最值得看的书有哪些)

大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林语堂出生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坂仔村。出生时作乡村牧师的父亲恰好在传道时得了肺炎,病倒在床,连接生婆都请不到。幸亏林母是个已经生过四个孩子的熟练工,经验丰富,遂不等不靠,自己给自己接生,林语堂顺利出生,有惊无险。父亲高兴地给孩子起名和乐,愿他一生平和快乐。

坂仔村村南是连绵起伏云遮雾绕的十尖山,村北是悬崖峭壁乱石嶙峋的石起山。从六七岁起,林语堂便每天跟着父亲爬山。每当他气喘吁吁登临绝顶,俯瞰四野,顿觉天地广阔,万物渺小,人如蝼蚁,屋如鹊巢。

孔子说,仁者乐山。巍巍高山让人胸怀广阔,不妄,不固。林语堂晚年回忆,童年对我影响最深的,便是漳州西溪的山水。我在山里长大,山影响了我对人生的看法,融入了我的血液,使我心思简朴,让我建立起立身处世的超然观念。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在智识上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

由于出身基督教家庭,林语堂从小便认为有上帝,而且就在头顶咫尺之遥。他在读小学时,为了验证上帝确实存在,经常祈祷上帝能给他一个银元,让他吃碗素面,可惜这个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以至于多年以后,他大量接触现代科学,依然认为上帝真实存在,经常跟人说,我不能想象一个无神的世界。如果上帝不存在,整个宇宙就会混乱无序,彻底崩溃。

林语堂父亲林至诚是个“中西合璧”的牧师。中国人讲求实用主义,不论干啥事,都要有立竿见影或者预期可见的利益,否则提不起任何兴趣。国人也信神,但跟西人不同,西人信神是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希望死后灵魂升天。国人却是想从神仙手里得到好处,信财神想发财,信喜神想娶妻,信观音想生子,反正姜子牙封了好几百个神,总有一个适合你。

为了发展信徒,林至诚也把上帝宣传成包办万事的大罗神仙,穿上牧师装给孩子们驱邪,给村子里祈雨,都是他的常规操作。他家客厅挂着两副画像,一张是光绪皇帝像,一张是圣母玛利亚怀抱基督像。他的书桌上,《圣经》下面便放着四书五经。这种“中西合璧”的思想影响了林语堂一生,林语堂日后能够成为中西合璧的文学大师,跟父亲从小熏陶关系极大。

林语堂最初理想是像父亲一样做一个令人尊敬的牧师,所以考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就读神学。上海是个开放的城市,林语堂在这里接触到很多新文化,明白处女不能怀孕,人死不能复生,遂对基督教产生了怀疑。后来他去清华大学教书,跟同事说,如果这个世界没了上帝,是不是会混乱不堪。同事说不会。只要人人做好人,便会建立一个大同世界,人间便是天堂,不会成为地狱。

林语堂有三段爱情。第一个恋人是青梅竹马的村姑,林语堂要读大学,村姑要在老家种地,分手了。第二个恋人是位白富美,父亲是厦门首富。首富不想让林语堂登堂入室,棒打了鸳鸯。林语堂后来给村姑写了篇小说,却把白富美深深埋在心底,晚年跟人口述,“爱而不得,最为心伤”。第三位便是妻子,妻子是首富朋友的女儿,首富朋友当然也是一位富豪。富豪也看不起林语堂这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但是富豪女儿性格叛逆,不听话,爱上了林语堂。

林语堂当时已经是大学里的风云人物,才华横溢,身材欣长,言辞不俗,面容俊雅,标准的“凤凰男”。自古才子爱佳人,林语堂对相貌平平的富豪女儿毫无感觉,回家跟母亲一说,母亲却极为赞成,她以过来人口吻说,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丑妻家中宝,美人是非多。你以后要成大事,就要有个安稳平和的贤内助,后院不宁,大事难成。

林语堂是个标准妈宝男,有着极为浓郁的恋母情结,十岁还跟母亲睡在一起,结婚前一晚,还跟母亲一起度过。所以母亲说的话,他听了。富豪妻子也跟女儿说,你嫁给林语堂属于下嫁,吃大米饭的嫁给吃小米饭的,以后会受穷。但是富豪女儿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斩钉截铁的说,一个男人只要有志气,有发展前途,暂时穷一点不要紧。

婚礼当天,林语堂当着众宾客的面,把结婚证一把火烧了。他跟妻子说,结婚证只有在离婚时候才用得着,咱俩一定用不到。新娘听了,红了眼眶。跟绝大多数婚姻一样,林语堂并非因爱结婚,他们只是“合适”而已。林语堂说,结婚就是把两个过着完全不同生活的人强扭在一起,过同一种生活,这就需要互相迁就,互相体贴,过个十年八年,新鞋穿成旧鞋,也就舒适多了。

新婚之后,两人到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林语堂一头扎进图书馆,图书馆藏书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他吃饭看,走路看,床上看,厕所看,看的废寝忘食,看的手舞足蹈,看的天昏地暗,看的云开月明。不论古今中外,许多伟大人物都是在图书馆长成的,比如老子,比如教员。

我一个同学,大学读了一个屠龙专业,注定出来找不到工作。于是他从大一开始便一头扎进图书馆,毕业之后凭借丰富的知识储备顺利进入一个暴利行业当了咨询师,拿到帝都户口,买了两套房,娶了博士后,可谓人生赢家。如果他不泡图书馆,大学四年白念,现在估计就是干快递员的命。读书改变命运,真的并非虚言。

林语堂留学归来,恰逢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斗法。

语丝派大多留过日,如鲁迅,周作人,钱玄同,郁达夫,刘半农诸公,他们不修边幅,不拘小节,有魏晋风度。如鲁迅,常年穿一件经久不洗?灰布长衫,顶一头乱蓬蓬长发,牙齿被烟熏成深黄色,妙语连珠,令人回味无穷。如郁达夫,放浪形骸,经常出入八大胡同,生性豁达,慷慨激昂,是真名士自风流。

现代评论派恰恰相反。这帮人大多留过欧美,穿笔挺西装,皮鞋擦的锃亮,头油抹的一丝不苟,苍蝇都站不住,喝咖啡,吃牛排,说英文,一副正人君子范儿。如胡适,徐志摩,陈西滢诸君。林语堂回来后,大伙都以为他会加入现代评论派,因为不仅他的经历和现代评论派颇为契合,而且胡适对他有恩。他在美国念书时没钱,胡适以学校名义自掏腰包寄了两千美元,帮他完成了学业。

林语堂犹如蝙蝠,说是兽,却有鸟的翅膀;说是鸟,却有兽的牙齿。两派都在争取他。

林语堂最终加入了语丝派。因为语丝派这帮大佬“不装”,有趣,真诚。“《语丝》之放逸,乃天性使然”。林语堂虽然西学渊博,骨子里却还是东方思维,不像胡适等人用西方思维看问题。他不喜欢穿西装,喜欢穿中式长袍马褂,不喜欢穿皮鞋,喜欢穿布鞋。他说穿中式服装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装像被捆绑了一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穿西服系领带称作“狗领”。

语丝派诸公自嘲《语丝》是“一群不伦不类的人,发表不伦不类文章的地方”。鲁迅说,“点上一支烟,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绝的文字”,正人君子便是胡适陈西滢之流。林语堂后来提倡幽默,跟语丝诸公影响不无关系。

1926年,林语堂担任厦门大学文学院长,请鲁迅前来任教。鲁迅声望太高,引起校内一帮庸俗官僚嫉恨,对鲁迅处处刁难,竟然逼鲁迅住进地下室。林语堂心生愧疚,经常来看鲁迅,鲁迅并不怪他,还用火炉煮白水火腿招待他。但是林语堂为了招贤纳士,也把现代评论派一些学者请了过来,这就引起了鲁迅不满。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位二人日后交恶埋下了伏笔。

鲁迅辞职后,林语堂也随后辞职了。他说,上帝造物,有的吃素,比如牛羊以及思想的人;有的吃肉,比如鹰虎以及行动的人。我是吃素的,不是吃肉的。

鲁迅来到上海后,林语堂随后也来到上海,但是两人却渐行渐远。鲁迅还是从前那个慷慨激昂的少年,十年饮冰,不凉热血,常写一些匕首投枪的杂文以荐轩辕,林语堂却变得温和圆润,不复少年盛气,专写一些提倡“幽默”的小品文,主张性灵闲适。

幽默是英文humor音译,应该是内涵有趣不死板的意思,我不懂英文,搞不大清楚。鲁迅对林语堂提倡的“幽默”“性灵”多次批判,认为国难当头,应该写一些唤醒民族觉醒,号召民众奋斗的文章,不应该搞这些休闲玩意儿。

两人虽然交恶,但是鲁迅对林语堂写作水平还是颇为认可的。去世前几个月,美国记者斯诺请鲁迅写出中国当时最好的五个杂文家名字,林语堂赫然名列第一,排在鲁迅之前。

鲁迅去世,林语堂作文悼念:我跟鲁迅两次相知,两次疏离。鲁迅顾我,我很感激,弃我而去,我也无悔。我们只是理念不同,并无私人成见。我只是一介文人,舞文弄墨讨生活,鲁迅却是战士,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

回忆鲁迅的文章瀚如烟海,林语堂可谓知音。二人相交相绝,令人唏嘘叹惋。

1935年,林语堂40岁。圣人云,四十不惑,意思人到四十岁就活明白了,不明白的也就没必要明白了。他作自寿诗云:而今行年虽四十,尚喜未沦士大夫。一点童心犹未泯,半丝白鬓尚且无。

同年,林语堂写出了第一本畅销书《吾国吾民》。这是一本讲述中国“国民性”的书。在以往所谓西方汉学家笔下,中国人特征便是男人留辫子,女人裹小脚,脏乱不堪,顽固怯懦。林语堂用幽默理性的笔锋,客观公正的态度,让西方人认识了一个真实的中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赛珍珠女士说,这是一本迄今为止“最真实,最完备,最深刻,最重要”的关于中国的著作。

林语堂在美国演讲,言必夸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美妙绝伦。一位美国女青年怒了,站起来问,林先生,难道美国就没啥比中国好的东西吗?林语堂笑着说,当然有,美国的抽水马桶就比中国的好。抽水马桶是一项改善生活的小发明,在中国文化里叫作“奇技淫巧”。林语堂意思,美国文化不如中国,但是动手能力比中国强。

林语堂说,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便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里安上美国的水电煤气管道,娶个日本太太,雇个中国厨子,找个法国情人。

1939年,林语堂高产如母猪,写出了第二本成名作《京华烟云》。他本来想把《红楼梦》翻译成英文推荐给西方读者,但是动手时发现自己膨胀了。《红楼梦》可不是那么好翻的,搞不好就会丢了手艺。他于是用英文仿照《红楼梦》框架写了一本书,英文名是“the moment in Peking”,中文名为《京华烟云》。名字取自《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亦如电,如梦幻泡影,应作如是观”。《红楼梦》写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沉浮兴衰,《京华烟云》写姚曾牛三大家族的兴衰沉浮。

《红楼梦》和《京华烟云》一样,到头来都是梦一场,烟消云散,唯余唏嘘。

当时美国正处于资本主义高速发展时期,人人累成狗,个个996,赛珍珠就跟林语堂建议,你该把中国人“闲适的生活方式”介绍给西方人,让他们不要一心就想着赚钱,要学会享受人生。林语堂遍览明清士人小品文,写了一稿,很不满意,抽着烟斗沉思,觉着太晦涩,老外看了肯定吃力,搞不成畅销书,于是一把火烧了。

这就是大文豪跟码字工的区别。像我这种码字的,绞尽脑汁写上几行字,生怕被狗叼走,敝帚自珍,明明一堆垃圾,还舍不得仍,放墙角里闻臭气。但是大文豪写字,觉得不满意,马上一把火烧了,就如扔垃圾一样,扔掉才能腾地方放好东西,用现在一句流行语,叫断舍离。

第二稿时间紧迫,用笔写已经来不及了,林语堂雇了个打字员,自己口述,打字员打字,两个月后成稿,取名《生活的艺术》。人到底为什么而活,怎样才是好的生活方式,林语堂说,我也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我的生活方式。我觉得一个人只要活得悠闲,适意,从容,乐观,就是好的生活。我并不具备普遍性,只具备参考性。

《生活的艺术》出版后,连续52周蝉联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一,林语堂三个字,家喻户晓。

抗战爆发后,林语堂借着自己在海外享有的巨大名气,极力宣传中国人民顽强不屈的抗日立场,日本舆论界认为,美国之所以在中日战争中采取一面倒策略,部分原因便是有林语堂这样极具海外知名度的作家大造舆论的结果。

林语堂从小有个发明梦,晚年忽然想起发明中文打字机。但他毕竟是个文科生,对数字没概念,结果倾家荡产把打字机发明出来,却没能大力投产,得不偿失,欠下一屁股债。因为在外国使用中文的人太少,中国人更买不起打字机。当然了,即使买得起也没人买。打字机追求效率,是工业化产物,中国当时还是农业社会,人们用笔写字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想要全民普及打字机,还得再等五十年。

欠债就得还,尤其在美国,是没有人情可讲的。林语堂为此跟赛珍珠绝交了。赛珍珠是他伯乐不假,但是赛珍珠之所以提携他,就是为了从他身上赚钱,不是看他长得帅。林语堂火了之后,赛珍珠从中赚了巨额版税,按照惯例,一般出版公司抽作者百分之十作为提成,赛珍珠公司却抽了百分之五十。

林语堂跟赛珍珠借钱,赛珍珠断然拒绝。林语堂发现赛珍珠多要了稿费,跟赛珍珠讨要,赛珍珠拿出合同说,白纸黑字签了名,你还跟我要钱,疯了吧。

林语堂气愤地说,我终于认清了一个美国人。二十年交情,就此恩断义绝。

郁达夫曾经评价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容易被人骗。没想到骗他最惨的,就是他最信任的朋友。林语堂女儿也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

为了尽快还钱,林语堂只好写一些水文,比如《苏东坡传》《武则天传》《红牡丹》等等。当然了,这里的“水”不是跟我比,而是跟他巅峰时期的作品比。此时的他历经沧桑,年纪也大了,精力思维都跟不上了,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比不上三四十岁了。

林语堂说,我的长处就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1965年,林语堂70岁,作《临江仙》总结一生:三十年来如一梦,鸡鸣而起营营,催人岁月去无声。倦云游子意,万里忆江城。自是文章千古事,斩除鄙吝还兴,乱云卷尽盜纹平。当空明月在,吟咏寄余生。

1976年,林语堂撒手人寰,享年81岁。西方社会评价,除了孔夫子,林语堂是另一位广为西方人所知的中国文人。


给大家推荐林语堂两本书,一本是《生活的艺术》,一本是《苏东坡传》。两本书说了同一个意思,便是告诉世人,怎么在繁杂忙碌的世俗社会中努力过好这一生,不骄不躁,不急不缓,不狂不狷,不沉不郁。

当今社会充斥着浮躁喧嚣和急功近利的思维,每个人或自愿或被迫卷挟其中,不能自拔,不想自拔。但当夜深人静,你独倚栏杆,望着如盘明月,扪心自问,你快乐吗,你适意吗,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生活需要艺术,逆境需要克服。没有一帆风顺的人生,只有自我修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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