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400字(一次有意义的活动六年级)

某天偶看电视上播放陈佩斯、朱时茂的小品“大变活人”,让我又想起了小时候参加的一次作文竞赛,题目是“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

那时我上小学五年级,代表学校参加了区片(现在的镇)组织的一次作文竞赛。作文是命题作文,题目是“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我想起前些日子学校组织的一次集体活动,就是全体师生集体去看的杂技表演,于是我就把它写成了作文。

那还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看那么热闹的演出,村集场上来了马戏团,连续几天表演马戏和各种杂技。那时还是电影为王的年代,改革开放还没几年,这样的演出自然是引人注目,集场上人山人海,人头攒动。小学生们更是抑制不住躁动的心,都想一睹为快,为满足学生们的好奇心,学校集体组织了观看演出。演出有“马术、顶碗、钻火圈、大变活人”等节目,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马戏表演和“大变活人”这两个节目,作文中对这两个节目进行了惟妙惟肖的描写,对观看现场的火爆和小伙伴们看到精彩处的目瞪口呆等情形都进行了描绘。为了强调这次活动的“有意义”,结尾我还特意写了“这次活动让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们感到世界很神奇,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啊!”

竞赛结果出来后,我班的老师兼校长总结时念了几篇区片里得分最高的作文,而我的作文却被当作“走题”的反面典型也念了出来,说我的作文没有扣住题目,写的内容没有意义!转述并也支持了评委老师的话“如果这次作文只写活动,即去掉‘有意义’三个字,那这篇作文可得100分,但写看马戏演杂技有什么意义呢?作文只写对了一半,因此只能给一半分50分!”

对于这个结果,我当时可是有小小的不服气,但是又说不出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到现在心里还有梗。当时不光是评委教师,就是我们的小学校长,区片教研员及至区片校长都是给我的作文判了死刑的!对于“有意义”的认识,他们的看法可能还是局限于“学雷锋做好事”、“给革命烈士扫墓”等活动,至于像看马戏杂技表演等开阔小学生视野,为小学生打开了认识外面新奇世界的阀门,激发了探索的欲望,小伙伴们为魔术谜底争的面红耳赤的探秘思考等等都不算“有意义”。

不知道小学毕业后,这样的评判标准又维持了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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