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事业单位中编制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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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意味着保障和稳定,意味着奖金和福利。在编在岗,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工作职能发挥的需要,也是与之相匹配的工资、福利、奖金、津贴发放的基本要求。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是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保证的,这就避免了地方政府因财政收支困难,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之所以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员工资经费依然发生困难,就是因为超编人员太多,省级财政给按在编人员划拨的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要拿来养活所有在编非在编的公职人员,包括大量的超编人员、暂未列入编制的项目人员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等。
机关事业单位奖金、福利、津贴的发放,也是要求在编在岗。无论是年终奖,还是精神文明奖、公车补贴、取暖费补贴、降温防暑费等,都是为按在编人员核定的。地方经济情况良好的地方,人事、财政部门会按照财政收支状况,对超编人员和编外人员酌情发放;经济收支情况差的地方,就只能按在编人员发放,或者是为了平衡,将在编人员可以享受的所有补助,平均发放给所有在编非在编的公职人员。
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比例构成,也是按机构和编制数量来核定的。也就是说,只有在编人员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非在编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就是占用了在编人员的职称名额,人为拉大了比例构成的基数。一些机构规模小、编制少的事业单位,是与其他单位共享职称评定比例构成和名额的。
编制也意味着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执行的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社保条例明文规定,非在编人员、超编人员执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因工作调动、调任等原因,在现单位属于“暂时性非在编”,按规定其养老保险应该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由于正式职工非在编是暂时性的,可以通过调剂或者“自然减员”腾退出来后使用,各地对暂时性非在编人员,都是采取各种措施,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企业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不缴、少缴或者漏缴“五险一金”等社保费用,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保费用是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的,这对于个人保障是极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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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人员的“户口”,在事业单位有入编(即有“户口”)的人员与没有入编(即没有“户口”)的人员在工资和福利待遇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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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也是本级国家财政承担的员工工资及福利,与公务员单位的编制在待遇上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都属于公职人员,都属于吃公家饭,过去都叫吃国粮。事业单位员工与公务员单位员工区别不大,有时候在车补上存在一些区别。还存在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单位几乎没有区别。有些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经过提拔后也可到公务员单位任领导职务,有些公务员也可到事业单位任领导职务,人员身份随职务变化,与任职单位性质一致。这些全在于组织部门的神操作。
现在大学生毕业后,只要有机会,都要参加单位招录考试,而后进入体制内。这是个比较好的选择。旱涝保收,虽然刚上班工资稍低,但是,有国家这个强大的后盾支持,养家糊口没问题。如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明显,逐步得到大家的认可,要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党员以后,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你以后的进步还是很快的。不管是事业单位编制还是公务员单位编制,都有提拔重用的机会,年轻人要立志成才,成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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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我不懂,请问事业单位中编制可以干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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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编制标准是编制管理最重要前提和条件,编制已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标志,编制背后捆绑着行政级别、医疗保障、工资福利、退休养老、户籍管理等固化利益。编制改革的核心价值,并不在于取消编制本身,而在于剥离编制背后所附着的一系列身份象征的固化利益,探索新的用人机制。根据调整目标、服务对象不同,我国现有机构编制标准可分为行政机构编制标准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两大类。其中,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是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的准则和依据。从适用范围来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又可分为全国性编制标准和地方性编制标准。对于进一步打破地域、单位、身份和所有制界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人才公开平等竞争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具有重要意义。除取消编制管理外,两地试点同时明确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北京方案提出:完善现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全面梳理现有公益类事业单位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分类,并进一步细化专业技术岗位类别。重新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主体业务岗位人员编制。工勤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的辅助业务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或实行人员额度管理。深圳方案提出:医院工勤工作原则上通过服务外包完成。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而言,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质就是探索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即事业单位在用人方式上,以聘用制度为基础,同时根据岗位性质和内容,可釆用灵活多样的用人形式,如劳务派遣用人等。至于事业单位可以采用哪几种用人形式,如何进行管理和规范,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