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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度六五普法考试(普通干部卷)答案

问题补充:第一大题是判断题的答案
●2011年普通干部卷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 1.D 2.D 3.A 4.D 5.C 6.B 7.B 8.B 9.D 10.B 11.B 12.C 13.C 14.C 15.D 三、多项选择题 1.AC 2.BD 3.AD 4.ABCD 5.AC 四、简答题 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十六条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这里包含两种不得假释的情况:一是累犯,二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该犯罪分子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从犯罪性质看,必须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2)从刑度看,必须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这里校方承担的是补充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直接责任是由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承担的。双方承担责任的顺序是有先后的,首先由第三人承担,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侵权责任时,才由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第三人已经全部承担侵权责任,则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再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的补充责任也只是限于其未尽到的管理职责的程度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的份额。 3.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选择适合的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是调解活动的重要一环。由当事人信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能够较快地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体现人民调解的灵活、方便,为了保证人民调解的公正、公平,《人民调解法》允许当事人选择调解员。当事人既可以各自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4.根据《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连续两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直属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一)通过海关验证稽查; (二)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三)没有拖欠应纳税款; (四)没有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五)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如果当事人不再符合上述条件时,海关应当停止其享受免除担保的待遇。 5.人防工程对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各种杀伤因素和对常规武器的袭击都有较好的防护作用。在现代高科技战争条件下,人防工程强调综合防御能力。它包括对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常规武器和空袭造成的各种次生灾害的综合防御。事实表明。人防工程不仅在战时,而且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灾害来临时都显示出它的防护作用。由于人防工程冬暖夏凉,节省城市建筑用地,所以,和平时期它的利用率越来越高,出现了许多地下商场、旅馆、仓库、娱乐场所等,它既使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又使人们适应、熟悉地下环境,为战时掩蔽打下基础。 五、案例分析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人,更不是机动车的占有人,他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支配的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在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仍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合理、不公平的。赔偿义务应当由买受人、受赠人等对机动车运行有实质影响力和支配力的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占有人来承担。所以,首先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2.胡某和某社区网站的行为构成了侵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网络侵权的特殊性,网络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是直接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是有条件的连带责任。网络用户是直接侵权行为人,应当对该侵权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权信息进一步扩散,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能尽到此项义务,应当对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在接到侵权通知前已经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单独承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综上,本案的胡某应与该社区网站对刘某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黔东南州“六五”普法2011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试卷(A卷)答案

●黔东南州“六五”普法2011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A卷)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A 3.B 4.B 5.B 6.C 7.D 8.C 9.C 10.D11.B 12.A 13.C 14.C 15.D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D 3.ABCD 4.ABCD 5.AB 6.ABC 7.ABCD 8.ABCD 9.ABCD 10.ABCD 三、判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四、简答题1、走工业强省之路为什么要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作为重要条件?答案详见《六五普法干部用法知识读本》第6-7页。2、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答案详见《六五普法干部用法知识读本》第105页。 五、案例分析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答:是S乡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答:王母和王某的儿子。3、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可以,应当向谁追偿?为什么?答:(1)可以追偿 (2)向潭某追偿 (3)根据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黔东南州“六五”普法2011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A答卷

●黔东南州六五普法2011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单向选择题答案

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台帐该有哪些内容

问题补充: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台帐该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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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 交通系统“五五普法会议记录

问题补充:急求 交通系统“五五普法会议记录
●1:“五五”普法专题座谈会议纪要 2007年6月26日,政协某县委员会召开我县“五五”普法专题座谈会。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人大副主任***、县政法委书记***等指导同志应邀参与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在听取县司法局局长***同志《关于我县第五个五年普法任务情况汇报》的根底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座谈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以为:普法任务是进步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度、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根底性任务,非常重要,意义严重。我县“五五”普法任务在县普法任务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起步优良。县司法局作为普法任务的职能部门,指导重视、任务结实、措施到位,较好的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在实际任务中,能紧密分离我县实际,突出普法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分行业编印普法读本,以“一学三讲”为主题(学法律、讲权益、讲义务、讲义务),深化推进法制宣扬“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经过广泛的发动和宣扬,有效的推进了我县“五五”普法任务的有序展开。根本上作到了宣扬教育任务有措施、有重点、有气势、有成效;较好的调动了广大群众(职工)群众懂法、知法、守法的盲目性和积极性;进一步进步了指导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程度和公民的法律素质及法制认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普法任务的进程,为我县的变革发展和谐稳定营建了优良的法制环境。 会议指出:我县“五五”普法任务虽然起步优良,但也还具有不容忽视的成绩。一是多数指导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仍然具有“重建轻管”(重经济建立、轻依法管理)。特别是有些乡镇指导思想观念没有真正改变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来,对法制宣扬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研究不够,支撑不力。二是多数部门普法流于方式。在宣扬思想上仍然是保守模式,收效甚微。三是宣扬方式比较单一,边远村组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普法宣扬还有死角。 会议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进步认识,站在以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度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展开“五五”普法任务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省市的文件精神上来,再加措施、再鼓干劲,实在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在具体任务中各级党委一要把“五五”普法、依法治县任务归入党委(组)的议事日程,实在加强指导,确保“五五”普法任务的成功施行。二要从思想上和举动上惹起重视,建立健全“党委指导、人大监视、政府施行、政协支撑、各部门积极合作”的任务机制,构成一把手统管,县级四大班子指导单独参与、高低合作的组织体系。 会议请求:在“五五”普法进程中,要进一步扩展参与面。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进步思想认识,加强协调与合作。努力营建全民参与的氛围,并构成全社会单独参与的“大普法”格式。一是县司法局要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重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改正来司法行政部门单兵作战的主动场面。二是县普法办应号召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辟思绪,积极探索新方式办法。继续保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保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展开法制宣扬教育。把与群众消费、生活亲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分离案例分析编排浅显易懂的普法教材,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群众。并针对不同层次、思想情况、心思特性和理解能力,肯定不同的普法内容和目标,因人施教。三是各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合作“五五”普法,加大法律法规的宣扬力度,并做到持之以恒,以求获得好的成效。四是播送电视、政府网站等大众传媒要加强法制宣扬,发挥覆盖面宽的优势,加强普法宣扬,进步教育吸收力,做到“电视有影、播送有声、网络有连接”。五是在普法教育宣扬方面,要盘绕建立和谐突出宣扬重点。在实际任务中力图做到“五抓五促”。即抓指导层的普法教育,促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抓青少年先生的普法教育,促其知法、守法;抓执法主体的普法教育,促其公正执法;抓部门的普法教育,促其依法行政;抓百姓普法教育,促其知法、懂法,不守法和维权认识。在宣扬的方式上,既要保持保守做法,又要有创新,方式多种多样。同时还要深化扩面,深要深到底,扩要扩到边,做到不留死角。要经过以上措施,努力完成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各部门、社汇集团和基层组织有效联动,全社会单独参与的任务格式,从而全面推进“五五”普法任务的落实。 会议强调:要实在加强迫度建立。各部门要建立活期通报制度、消息交换制度、经历总结制度。我县“五五”普法任务后期任务虽然结实有效,但后期任务轻车熟路。县普法办要实在履职,积极当好“五五”普法指导小组的助手,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普法任务的督促指导任务,要及时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历、分析成绩、查找不足、指导任务。“五五”普法各成员单位和各执法部门都要认真总结经历,加强消息交换,推进“五五”普法任务向纵深发展。并归入本部门、本零碎的年度任务目标考核,把普法任务与业务任务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完成普法任务的制度化、标准化。同时县群众政府每年分离实际肯定合理的经费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普法经费,以推进“五五”普法任务的成功进行。 会议最初强调:县普法指导小组一定要加强对“五五”普法任务的指导,至多每年召开一次列会,听取汇报,制定措施,确保我县“五五”普法任务的有效展开。县普法办要进一步把“一学三讲”和“六进”活动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并总结推行。还要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加强对普法宣扬教育的检查和考核,细化考核办法,重视实效,随时理解普法情况,以求获得实际成效。2: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7月9日下午,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召开2007年度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辉忠主持,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葛圣平出席会议。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传达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省“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浙江省“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分解》等文件。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了关于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和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情况。 会议学习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精神。会议认为,今年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下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明确部署。全国法制宣传会议对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些不仅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议认为,自去年“五五”普法动员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围绕“四五”普法总结和“五五”普法启动这一主线,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既在全社会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也使普法的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回顾一年多的工作,总的说是“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工作有序、成绩喜人”。会议原则同意省司法厅党委对全国法制宣传会议提出的五条贯彻意见,一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三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五是加强领导,为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提供必要保障。 二、听取了关于《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浙江省“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分解》的情况说明,并进行了讨论。 为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根据《浙江省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省普法办起草了《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浙江省“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分解》三项制度,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审议稿,提交此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志忠作了关于三项制度起草情况的说明。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对上述审议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原则通过了该三项制度。同时要求省普法办对这三项制度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文件下发。这是我省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标志着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加完善。。 三、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夏书记特别强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关注形式,又要注重内容;既要重视过程,又要注重效果;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有针对性和解决具体问题。在普法这个问题上,搞什么活动都不过分,要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在活动中体现教育目的。 对我省下一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夏书记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放到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安排。要及时研究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人力、经费等方面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切实的保障。省普法办要密切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并适时开展对各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突出重点,因人施教。“五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这五个重点对象既是我们普法的工作重点,也是普法的热点、难点所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仅是自身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有着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要有新突破,首先必须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突破。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用法;另一方面,在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方法、考试考核、组织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要创新方法,贴近实际。要从满足公众的法律需求出发,从融入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着手,着重在确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弘扬法治文化上下功夫,最终实现提高全社会成员法律素质、培养法治精神和塑造法律信仰的有机统一。四要总结经验,典型引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和培育一批在全国叫得响、在面上推得开的典型群,用典型引路来推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法治保障。3:讲话:“五五”普法专题座谈会议纪要-讲话 2009年6月26日,政协某县委员会召开我县“五五”普法专题座谈会。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人大副主任***、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在听取县司法局局长***同志《关于我县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座谈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普法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非常重要,意义重大。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在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起步良好。县司法局作为普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到位,较好的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能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普法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分行业编印普法读本,以“一学三讲”为主题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通过广泛的发动和宣传,有效的推动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基本上作到了宣传教育工作有措施、有重点、有声势、有成效;较好的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懂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公民的法律素质及法制意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普法工作的进程,为我县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会议指出: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起步良好,但也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依然存在“重建轻管”重经济建设、轻依法管理。特别是有些乡镇领导思想观念没有真正转变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来,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研究不够,支持不力。二是少数部门普法流于形式。在宣传思想上仍然是传统模式,收效甚微。三是宣传形式比较单一,边远村组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普法宣传还有死角。 会议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省市的文件精神上来,再加措施、再鼓干劲,切实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党委一要把“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党委组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二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重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统管,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共同参与、上下配合的组织体系。 会议要求:在“五五”普法过程中,要进一步扩大参与面。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与配合。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一是县司法局要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改过去司法行政部门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二是县普法办应号召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新方式方法。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分析编排通俗易懂的普法教材,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群众。并针对不同层次、思想状况、心理特点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和目标,因人施教。三是各执法部门应进一步配合“五五”普法,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做到持之以恒,以求取得好的效果。四是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大众传媒要加强法制宣传,发挥覆盖面宽的优势,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教育吸引力,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连接”。五是在普法教育宣传方面,要围绕构建和谐突出宣传重点。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做到“五抓五促”。即抓领导层的普法教育,促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抓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促其知法、守法;抓执法主体的普法教育,促其公正执法;抓部门的普法教育,促其依法行政;抓百姓普法教育,促其知法、懂法,不违法和维权意识。在宣传的形式上,既要坚持传统做法,又要有创新,形式多种多样。同时还要深入扩面,深要深到底,扩要扩到边,做到不留死角。要通过以上措施,努 力实现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有效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从而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经验总结制度。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前期工作虽然扎实有效,但后期工作任重道远。县普法办要切实履职,积极当好“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助手,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普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要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指导工作。“五五”普法各成员单位和各执法部门都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推动“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并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实现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县人民政府每年结合实际确定合理的经费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普法经费,以促进“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最后强调:县普法领导小组一定要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列会,听取汇报,制定措施,确保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普法办要进一步把“一学三讲”和“六进”活动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并总结推广。还要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的检查和考核,细化考核办法,注重实效,随时了解普法情况,以求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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