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的妻子_溥仪的贵人李玉琴是谁

溥仪的妻子溥仪的妻子

有谁知道溥仪的妻子婉容的最后的真实结局

●婉容患有遗传性精神疾病。是家族性的。这一点,在溥佳的回忆录《溥仪出宫记实》中有证实。 她的父亲荣源,在溥仪同意下,曾用鸦片为她治疗。可惜病不但没能治好,反而使她吸毒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导致精神崩溃。婉容在长春伪皇宫时,病情非常严重。当时因医学知识贫乏,溥仪又不愿让人们知道婉容的病情,所以长期冷落她,直到她与身边侍卫私通后,被溥仪打入了冷宫。 所以简单说,婉容是因为精神疾病引发诸病而死。死时精神错乱,大小便失禁,瘦弱不堪。 详细的您可以看看这篇摘自《延吉晚报》的文章 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苏联红军入东北。8月9日,日本人通知溥仪准备迁都通化。8月11日,溥仪、婉容等人,在长春车站登上驶往通化的火车。8月13日逃到了通化大栗子矿业所。8月15日,日本投降。 8月16日,溥仪宣读了《退位诏书》。婉容的皇后也当到了尽头。同日下午,吉冈让溥仪挑选少数人去通化机场,准备经沈阳飞日本。溥仪带走了溥杰、润麟等人。临行时,溥仪换上便装,对哭泣着的婉容皇后和李贵人说:“大家齐心协力,争取去日本再见罢。”说完,挥泪上车。 8月18日,溥仪一行的飞机刚降落在沈阳机场,就作了持冲锋枪的苏联红军的俘虏。接着被压往苏联,先后收容在赤塔,伯力等地,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溥仪一行走后,大栗子的伪大臣们纷纷逃散了,卫兵也逃散了。大栗子沟的男人已寥寥无几,溥仪的老仆人严桐江主事一段,在大栗子住到11月末,一行人租车回到临江县城,租一旅店住下。 1946年春节前夕,解放军派了一辆汽车收容他们。于是由严桐江带领,婉容、李玉琴、嵯峨浩等一行上了汽车。婉容连件棉衣也没有,冻个半死。汽车到通化后,婉容一行暂住市公安局宿舍中。1946年4月,解放军准备进驻长春,收容婉容等同行。 4月14日,长春解放。婉容一行住进解放军招待所,原“厚德福”饭店。这时,李玉琴,严桐江、徐恩允等仅剩的几个人都允许回家了。唯独婉容有家难回,她在长春的胞兄润良闭户关门,不肯收留病弱的胞妹。溥杰之妻嵯峨浩是日本人,也无处去。 不久,因国民党要夺长春,解放军将婉容几人从长春运到吉林市,关进公安局拘留所。 没过多少日子,国民党飞机轰炸吉林。解放军将婉容、嵯峨浩等押上火车,经敦化,于5月末到了延吉。关进了民主政府主管的延吉法院监狱。1945年末,延吉就回到人民手中,虽然很乱,但民主政府基本能控制局面。民主政府和解放军将婉容关进监狱,既不是因为她是皇后,也不因为她是政治犯,而是她无家可归,放不掉,不得不在极度困难的战争条件下带她到处转移。 延吉监狱很大,一栋房子约有40个监狱。哪一间都满员。解放军将她们送进女监,混凝土造的仓库。婉容的住处是一张二层床,她被放在下床。她有时从床上滚落到水泥地上,一动不动,门口的饭也不吃,大小便失禁,在多年的压抑和鸦片的麻醉中已精神错乱,神志不清,形容枯槁,憔悴不堪。 6月初,传说国民党要向延吉打来,解放军决定经图门向牡丹江转移一批犯人。解放军为婉容准备了马车,到小仓库一看,她已病入膏肓,不省人事,难以承受旅途颠簸,在路上容易折磨死,所以,临时改变了主意,将她留下由狱方照料。嵯峨浩等5人忍痛与婉容分离,爱新觉罗的家族中只剩下婉容留在延吉。 1946年6月20日上午5时许,郭布罗.婉容凄凉地在延吉市与世长辞,时年40岁。 死亡地点:延吉市监狱小仓库(今艺术剧场一带);死亡原因:精神分裂症引起诸病枯竭而死;死亡环境:身旁无一亲人,孤单而去。 早饭后,狱方巡监见婉容已僵死,就为她照遗体像,登记,然后由张排长等6人用一门板抬走,择一平坦处挖坑埋葬。尸体瘦而轻。埋后有小坟头。日久而被风吹平了。埋葬的时间为中午时分。无棺材,无花圈,无亲属相伴,更无追悼会,亦未立碑。其坟位置在艺术剧场以南、帽儿山山坡以北的山坡下。 我看过一些报道,后来政府试图找过她的墓,但时间太久已经找不到了,就在大概的位置,给她立了碑。 您可以到“婉容吧”里看看,那里有很多关于婉容的珍贵的史料和图片。这是网址:http://post.baidu.com/f?kw=%CD%F1%C8%DD 婉容在静园时的照片

婚后买房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妻子要求加名字,这样合理吗?

问题补充:我朋友结婚后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告诉他的妻子,房产证上也只写了他自己的名字,现在他妻子发现了,要求加上她的名字,请问这样合理吗?
●您好:妻子的要求就像让老公给买个包一样。没有合理不合理,只有接受不接受。根据新婚姻法,他婚前买的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即便以后他们离婚,这房子也不参与分割。但是如果他加上了妻子的名字,并且没有约定份额,那么就默认为是先生对妻子的赠予,将一半的产权赠送给了妻子。当然他也有权利不加上妻子的名字。

我名下有一套房,我妻子是外地户口,她还可以在北京买房吗?

问题补充:我是北京军人,我名下有一套房,我妻子是外地户口,她还可以在北京买房吗
●您好感谢您使用您是北京现役军人/军官的话,等同于北京市户口,已婚家庭限购两套,因此您以家庭为单位,还可以购置一套住宅。希望能够帮到您

婚前买房,结婚后更为妻子名字,如离婚,房子还有我的份吗?

问题补充:我婚前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是我自己的名字,但是结婚后更名为妻子的名字了,如果离婚了,房子还有我的份吗?
●您好,您这种情况属于婚内的财产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更名;您如果离婚了,肯定有一个离婚协议,这个房子相当于您们二人每个人获得一半的财产,也就是说房子有您的份。

房本上只有妻子姓名,如果妻子卖房,可否不经过对方

●不可以。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算是家庭共有财产,房子是一个人的单独所有,卖房的时候,要经过配偶同意,才可以;银行贷款时一般银行都会要求业主的夫妻双方到场办理贷款手续,有的银行也不需要配偶到场。海淀的缴税和过户时只要产权人到场即可,不需要配偶到场。所以,不经过对方肯定不行,如果对方同意卖,只是不方便到场办手续,就可找不到场办手续的银行来办,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是必须要求本人签字的。

请问这个楼盘限购吗(我夫妻名下只有妻子名下一套);怎么限制的呢?

●关于限购:目前广州的限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子女满18岁可算另外一个单位,二套房就是你的家庭(包括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后再购买就是2套房了关于按揭贷款:名下已经有一套物业做过按揭贷款(无论在何地),再次购房就算2套。注:名下有房但是没做过按揭贷款,银行系统因查不到贷款时可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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