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狐涂|假如雷洋事件发生在美国……

根据现有已经基本证实的事实,雷确实嫖娼了,被便衣警察拿住,起了冲突,被制服,110来过证实了便衣身份,放行,在押解途中,发生了”一些事“,导致雷某身亡。至于”一些事“是雷某反抗跳车未遂,心脏病发,还是警察暴力执法,将雷某活活打死,谁都不知道,现在下臆断,你们不怕以后打脸,我怕。
那么这些事实如果发生在美国,会如何?
Tips11、如果被自称警察的人当街阻拦,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提供姓名,警徽号码,管辖权(市警察,校警,州警,FBI,DEA等),但是,警察也有权利因为一些理由不提供。所以你说这不是没用吗?不,等到了法庭就有用。
如果警察不表明身份,后面起了冲突就不是妨碍公务,就不是袭警,警察的程序正义就不成立。所以,一般来讲,警察会有表明身份的动机。美国警察不像中国,并没有一个自上而下,层层管理的垂直结构,所以,表明身份与否是各级机关自己的政策决定的,但是司法部一般建议各个执法机关制定要求警员表明身份的政策,除非出现特殊情况(蓄意杀警,帮派分子报复等)。
另一方面,如果对方真的不是执法人员,其实雷洋的做法在美国也是对的,自己主动报警或者要求围观人群报警,等待穿警服,开警车的执法人员到场。
Tips22、在确定了警察身份后,如何应对警察?
这里有一个原则,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警察的权利,你可以不同意警察的做法,但是这种不同意只能是口头的,任何挑衅,威胁,敌意的行动只会招致警察的暴力。记住,警察是国家合法的暴力机关,不要给它使用暴力的借口。
具体来讲,面对警察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在美国的同学拿笔记,哪天没准就能用上。
盘问阶段① 不主动说话,等待问题;
② 回答问题简短,不发挥,尽量不置可否;
③ 完全遵守警察指令,可以反对或不同意,但是不要付之行动,比如警察要搜身,你一定要说我不同意你搜身,但是如果警察坚持并已经开始行动,配合;
④ 礼貌的对待警察盘问。
那么,警察喋喋不休,我如何结束盘问?
还是那句话,要懂法,警察必须要有合理怀疑才能对公民盘问,如何判断警察是否有合理怀疑?这时候有个金句,一定要记牢:"Are you detaining me or am I free to go"?这时候警察只能选择拘留你,或者当场放行。如果到了这个阶段,不要说别的,不断重复这句话,直到警察放行,或者拘留你。
如果被拘留,一样不要慌张,遵循以下原则:
拘留阶段①了解警察可以做什么,搜身,搜随身物品,搜车,问问题。
②了解你自己可以做什么,保持沉默。
Tips33、如果警察也是当事方,需要什么机关介入?
在美国,大型的执法机构都有内政部,公民可以向内政部反应警察的不当行为,但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内政部有偏向警察的倾向,作为应对,一般还会组织一个机构叫平民复审委员会(Civilian Review Board),这个委员会一般会严格审核委员身份,确保委员没有任何警察亲属或朋友影响ta的判断。两个机构独立展开调查,保证结果的客观性。
小型执法机构,比如说县警,一般来说人数少于25人,不可能组织内政部或平民复审委员会,那么州警或者其他县的警察会介入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确认警察确有不当行为而且已经违反法律,地区检察官会发起诉讼。
雷某的事件,无论是警察过度执法,或是意外,都是个悲剧,然而,有人趁机利用这个悲剧,制造谣言,鼓动民愤,心肠大大的坏了。
(本文原载于知乎)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