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石男 | 金瓶梅词话:天才枪手未完稿

金瓶梅词话:天才枪手未完稿
文| 宋石男
金瓶梅词话的前六回,基本抄袭自水浒传。在词话作者生活的时代,水浒故事已被讲述过无数次,就像被使用过无数次的肥皂,变得过于光滑、异常扁小,再不能给人棱角分明的新意。词话作者显然也不能,不管他是抄来的,还是自己勉为其难再讲一遍。如果只读到这里就废卷不看,那么金瓶梅词话连第九流的作品都算不上。可是若我们耐着性子读下去,尤其是读到第六回下半回王婆遇雨之后,便会发现,我们差点因为作者开头部分的陈腐套路与东抄西抄,而错过了一部洋溢天才的奇迹般的作品。
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作者在开头部分要东抄西抄,可他原本具备运笔如神的本领,而且是同时代四大奇书的另三部——三国、水浒、西游作者都不具备的原创天才?
天才都必须洋溢原创力,甚至可以说天才就等于原创。金瓶梅词话的作者,当然是天才,但他是不自觉的天才。他最初写作金瓶梅,很可能只是接下书商的约稿。明中叶以降的书业极为发达,尤其是通俗叙事文学,书坊伪造之书、抄袭之书、拼凑之书乃至淫纵之书,大行其道。众多底层文人成为这个产业链中的一环,充当作者、编者或抄袭者。金瓶梅作者最初应该就是某个书商约的枪手,一个底层文人,见过不少世情并且笔墨精湛的底层文人,类似于邓志谟、吴还初、朱鼎臣、吴敬所、纪振伦一流的人物。书商最初约他的时候,大概并不知道他是个天才,甚至连被约的人自己都不知道。他一开始的写作,只是剿袭与套路,无非为了赚几两银子,所以选择大众熟悉的水浒故事,借题发挥,再造一个渔色猎奇的故事。晚明时代英雄史诗早已不是读者最喜欢的东西,世情小说才是。金瓶梅作者最初打算写的枪稿,大约只是一部从水浒中偷来人物、骗来时间,再置于风月场、商场与官场,胡乱凑拢就和牌的东西。可是,写着写着,作者的天才抬起头来,他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被卷进整个小说中去了,他的人生阅历,他的情感体验,他的伦理观,他对人性的洞见,当然还有他讲故事的天才,写什么像什么的本领,都把他一步一步带进了金瓶梅的世界,那是中国第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世界,也是这个枪手起初漫不经心、后来费尽心血所创造的世界。
这位枪手原定百回的书稿很可能没有写完,我们看袁宏道、董其昌等人的书信,他们都迫不及待地想看完璧,却都难以如愿,而同时代其他人的文集日记中虽然也有零星关于金瓶梅全书的记载,但都只是听闻藏于某某家,没有一个是自己见到全书并看完的。
天才枪手未完成这部作品,不但百回的篇幅未完成,已写成的部分也并未经过锤炼修改,因此只是“未定草”。我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者是书商破产爽约,或者是作者写到李瓶儿、西门庆与潘金莲陆续死后已经意兴阑珊,不想再敷衍下去,再或者作者本人遭遇了什么不测,谁都不知道。总之,金瓶梅词话是未完成之作,且是仓猝之作,但凡细读文本的人,很难不同意这个结论。
我们说金瓶梅词话是未完稿,但在全书第一回,作者就将所有的故事都坦白了。
西方的小说,很少把故事在一开始就合盘托出。《卡拉马佐夫兄弟》的开头是:“阿历克赛-费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是我县地主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的第三个儿子”。老实巴交得像一个沉默寡言的乡下人极不情愿地跟人开口讲自己深藏多年的一个故事,但故事的起源、过程、结局,我们一无所知。《白鲸》的第一句话:“叫我以实玛利好了”,活像是陌生人在酒馆聊天,你同样不知道会劈面遇上怎样的故事。《战争与和平》开篇文字则是:“啊,公爵,热那亚和卢加现在是波拿巴家族的领地……”,让人隐约感到贵族的脸面与战争的气味,然而我们同样不知道此后会被上万吨重的故事碾压。
金瓶梅词话却非如此,和大多数中国传统章回小说一样,它从一开始就把故事的外衣脱掉,指着故事的光胴胴——尤其是胴体上的要点对读者说:“我将要对你们讲的故事就是如此……”。这种天真的手法来自中国传统说书,为了让各场听众都能跟得上进度,一开始就交代故事梗概、主要人设与冲突,是必要的。其实不止中国,西方亦然。西方最伟大的说书人莫过于荷马,其《伊利亚特》开篇第一行就说出了所有故事:“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喀琉斯的愤怒——他的暴怒招致了这场凶险的灾祸,给阿开亚人带来受之不尽的苦难,将许多豪杰强健的魂魄打入哈迪斯,而把他们的躯体,作为美食,扔给了狗和兀鹫”。
说这种手法天真,没有半点不敬的意思,天真的永远是最珍贵的。但小说毕竟是供阅读的,在通往灵魂的小径上,眼睛比耳朵更加重要,因此,适合耳朵的讲法与适合眼睛的写法,必然是不同的,前者更接近于人类的少儿期——小孩子总是喜欢听故事的,后者更接近人类的成年期——成人,如果在过去,总是喜欢阅读故事的。
这种一开头就讲出故事梗概与主要冲突的手法,充满自信,至少有三个自信:对故事梗概的自信,它决不会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对主要人设的自信,它足以吸引你没日没夜地追剧;对讲述技巧的自信,所有故事都需要被讲出来,不同的讲述方式则决定了故事的命运,伟大或平庸,精彩或乏味。而平庸与乏味,是小说的天敌。当人们已经知道你要讲的故事大概是什么,人物大致是如何之后,如果没有足够的叙事技艺,那么你讲的故事所迈出的每一步,都会被读者提前猜中,这就是平庸;你讲的故事所踩出的每一个脚印,都歪歪斜斜甚至压根儿就没留下什么痕迹,这就是乏味。只有具备金瓶梅作者天才的人,才足以自信到在一开头就告诉你故事的核心秘密,然后再漫漫摊开生活与命运的长卷,邀请你观看每一个细节,每一次性格的冲撞、每一瞬人性的暴裂,而这一切,又被牢牢地镶嵌在时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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